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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應綁妥再上路 行車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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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鍾和風/高雄報導

今年8月份,1輛營業貨運曳引車行經高雄燕巢地區,因貨物未裝載妥善,於車輛行進間發生鋼材掉落撞斷路旁電桿,導致當地停電且造成道路壅塞情形,所幸無人傷亡。

高雄區監理所馮靜滿所長表示,貨物如未裝載妥善導致掉落或滲漏情形,除了當下可能發生交通事故外,甚至引發更嚴重的事故。為降低行駛中車輛裝載貨物掉落或滲漏造成交通事故之風險,並且提高貨運業對於貨物安全裝載的基本知識,交通部公路局已有彙編「車輛裝載貨物指引手冊」,並公告於網站之「車輛裝載宣導」專區(https://gov.tw/zra),歡迎所有車主、貨運從業人員、運送人員、駕駛人們多多參考利用。

示範貨物綑綁注意事項。(圖/高雄區監理所提供)

高雄區監理所馮靜滿所長強調,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4條規定,車輛所載貨物如有滲漏、飛散、脫落或掉落情形,將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18,000元罰鍰、違規記點2點,汽車駕駛人駕駛營業汽車違規並加記1點,且汽車駕駛人須另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馮所長呼籲各駕駛朋友,行車前除了要落實各項出車前檢查作業外,也要確認貨物裝載、綑綁妥善,以提升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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