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管?國立臺灣大學系統聲明 籲教育部依法行政、尊重大學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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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教育部「拔管」,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則要求教育部應依法處理,尊重遴選結果,國立臺灣大學系統今(30)日下午發出聲明,強調依法行政是民主法治國家最基礎也最重要的基本價值,任何公權力都必須以法律規範為前提,踐行法定程序。

這份聲明由國立臺灣大學代理校長郭大維、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長吳正己,以及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校長廖慶榮三位大學校長具名,重點包括要求教育部應尊重大學自治、依法行政,並強調遴選程序合法,最後則表示行政干涉已造成校園對立、不安,請教育部尊重大學自主精神。

此外,針對外界指稱政治力介入、高層授意「拔管」等指控,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徐國勇表示,這件事府院沒有介入,有介入不會拖3、4個月。有人不相信,但「沒有介入就是沒有介入」,說有政治力介入的人,「請問一下腦袋中有沒有政治力在盤旋」?

徐國勇並提到,台大校長事件為什麼拖這麼久,就是要讓教育部依權責處理,管中閔在過程中不出來說明,導致教育部錯誤的判斷及無法決定,才讓事情拖這麼久。

此外,根據總統府官網最新資料,因「卡管」案請辭的前教育部長潘文忠,已獲聘為無給職國策顧問。

聲明全文如下:

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乃依大學法所建置之法定組織,開始成立運作之 後,獨立於大學之外。大學行政組織除應遴選委員會之要求,提供必要行政協助之外,對於遴選作業程序之進行與遴選結果,必須完全尊重。依法行政是民主法治國家最基礎也最重要的基本價值,任何公權力都必須以法律規範為前提,踐行法定程序。

國立臺灣大學系統茲聲明:

一、 教育部應尊重大學自治,不可剝奪憲法保障國立大學組織之自主權,並依大學法第 9 條依法行政,尊重校長遴選委員會之遴選結果。

二、 臺灣大學經過合法程序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並完成遴選程序,再經 3 月 24 日校務會議決議,重申尊重遴選委員會職權,教育部亦當予以尊重。

三、 針對臺大校長遴選的行政干涉已造成校園之對立與不安,並將影響未來所有國立大學校長之聘任,仍請教育部尊重大學自主精神。

四、 政治與教育應分離,政治應退出校園運作,以維高等教育長遠之發展。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代理校長 郭大維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校 長 吳正己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校 長 廖慶榮

中華民國 107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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