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不該「包緊緊」! 東華學生爭取直播未成裸身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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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議會今天通過修訂「花蓮縣議會錄音、錄影管理規則及縣議會旁聽規則」提案,明確規定未來旁聽人應持身分證明文件換取旁聽證件後,才能進入旁聽席旁聽,並未經大會主席許可,不得在議場及旁聽席內錄音、錄影。此舉激起東華大學烏頭翁社要求開放直播的大學生不滿,其中一名成員郭家瑋更直接在2樓旁聽席脫衣、蒙面,抗議花蓮縣議會不該「包緊緊」,訴求應保障人民直播、錄音、錄影權力。

東華大學烏頭翁社員要求能在議會直播、錄音、錄影,今天未能竟功;經花蓮縣議會表決通過「旁聽席不得錄影、錄音及直播」,未來議會網站錄音、影資料保存30年,部分議員認為這已是「各退一步」的權宜之策,希望學生相互「尊重」。

花蓮縣議會今天進行縣府提案二、三讀及縣議員提案審議,其中,議員莊枝財提案建議修訂「花蓮縣議會錄音、錄影管理規則及花蓮縣議會旁聽規則」特別受到關注。烏頭翁社成員再度聚集縣議會表達訴求。

表決過程,議長賴進坤在經議員附議後,裁示採無記名投票,也引起不同意見議員在場內唇槍舌劍。

議員王燕美說,全國21縣市除高雄市議會未規範外,其餘都不能在旁聽席錄影音,這是代議士政治,學生不可逾越權限,且上網查詢方便。

花蓮縣議員劉曉玫痛批,連議長選舉都得修法用記名投票,這次修改議事規則居然首次動用「無記名」投票,實在大開民主倒車;未來若任何提案都可用無記名方式通過,勢必更黑箱、更惹人非議。她強調,對學生勇於參與公共事務表達敬佩,有越多人來關注才會打倒黑暗,重見光明。

雖然議員各持己見,但在多數議員支持下,仍採無記名投票。最後以21比4票通過「旁聽席不得錄影、錄音及直播」規範;且未來旁聽人員應持身分證明文件換證後,才能進入旁聽席旁聽。內規並修訂,花蓮縣議會網站每屆會議的錄音、錄影資料應保存30年。

先前因表達直播錄影錄音被架出議會的東大學生郭家瑋不滿結果,他說王燕美議員說是什麼「已經退一步了」,但本來就要完成的事情說成是「退讓」;鄧家洋同學則說,相關規則愈修愈嚴,應從根本改變這不民主的現象,已串聯全台發起連署,希望各地議會都能認知公開透明是民主時代不能違逆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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