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林服從威權,比酒駕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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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謝文定、林錦芳,近日來飽受各界質疑,包括民間司改會、台北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台灣陪審團協會及永社,婦女新知、守護民主平台、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法界及人權團體,都以聲明表示人選不當;民主平台更具體指出謝文定在威權時期擔任檢察官,疑為威權打手的角色。這些司法官「服從於威權」乃至淪為獨裁者打手的問題,牽涉國家暴力及轉型正義的大是大非問題,絕對比江春男酒駕還要嚴重。

對於謝、林被提名司法院正副院長的大是大非問題,就連長期與民進黨友好的台派社團,包括北社、中社、南社、東社、客社及台灣教授協會等,都已聯合召開記者會,批評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謝、林是「請鬼拿藥單」;也就是說,要服從威權者、甚至擔任獨裁者打手的司法官,擔任正副院長負責司法改革,絕對是緣木求魚。

酒駕造成社會負擔及多個家庭破碎,台灣社會無法容忍,因此江春男先生雖未肇事,仍請辭駐星代表,對民意的反彈負起政治責任。但比酒駕更嚴重的是,獨裁統治造成人權被集體性的迫害,這更是人類文明所無法接受的。台灣努力成為現代民主國家,豈能容許服從獨裁者的威權幫凶,擔任司法院正副院長?

謝文定曾偵辦多起白色恐怖案件,其中林宅血案的被告、澳洲蒙納許大學資深教授家博(J. Bruce Jacobs),差點因為大鬍子特徵,遭黨國政權當成代罪羔羊。家博近日投稿英文《台北時報》指出,如果謝文定認為家博沒有涉入該謀殺案,「為何把我列為被告傳喚」、「限制我離開台灣」呢?家博直言,與其從這個老舊的威權政權去挑選一個人,為什麼不去提名一位當年敢批評這個威權司法體制,並致力於司法改革的人呢?

林錦芳更被台北地院法官洪英花直指,自己在批評扁案審理違反法官原則時,林錦芳曾濫用司法院秘書長職權,將她的庭長、審判長職務拔除。

洪英花原為士林地方法院刑一庭庭長,曾因公開反對陳水扁司法案件審理過程換法官,而於2010年被拔除庭長職位。洪說,當初是被林錦芳「濫權拔除」。之後,林錦芳還繼續追殺。士林地院的法官會議通過洪英花擔任審判長,但林錦芳卻利用其秘書長權力,違法干預法官會議的決議,再度拔除她的審判長職務。顯然,林錦芳恐怕不只是威權時期選擇服從的司法官,在台灣民主化後,更自甘為黨國的打手?

文明社會對酒駕零容忍,對獨裁統治更是深惡痛絕,因此江春男向民主社會負起責任,維持文人風骨。但即將上任的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郭正亮,今年2月也因為酒駕被捕,郭酒測值更是高達0.64,是江春男酒測值的2.37倍。江春男下,而郭正亮上,或許只能怪兩人際遇殊途。然而,文明社會既然不能容忍酒駕,比酒駕更嚴重千萬倍的威權服從者,豈能支持他們擔任司法院正副院長?如果謝文定與林錦芳能有江春男的風骨,懍於輿論之撻伐,請盡快啟動退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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