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的護理醫療中,若論護理醫療的文明,我的一票投給「全責護理」。如果,我們台灣要進入全球護理醫療的文明行列,我們2300多萬票,都要票票等值,全部投給全責護理,大家扛起全責護理大旗往前衝。
大家別以為:照護住院家人,是你的全責!
大家別以為:洗刷醫院像菜市場的恥辱,不是我們的全責。
全責護理可以創造醫院、醫護人員、病人家屬三贏的奇蹟
在歐美先進國家,乃至日本、新加坡,病人住院,家屬只需要在探病時間到醫院探視及慰問,並不需要家屬留下來照顧病人,或僱用看護工,在醫院負責部分的護理工作。在台灣我們已經習慣,病人住院,醫院就會要求家屬一人負責留在床邊,照顧病人,或者花一天2000-2500元雇請一位看護工歐巴桑(照顧服務員),24小時照顧病人。如果長期住院,一個月要花費6萬元以上的雇工費,家屬甚至要請假或辭職,才能全心照顧住院的病人!幾乎每個病人一個以上的人陪同,讓醫院像菜市場一樣的熱鬧與髒亂!
全責護理推行的目的,是希望將本來並非家屬該做的工作收回,包括協助病人上下床,上洗手間、翻身、擦澡、洗頭乃至衛浴,特別是如灌食、餵藥乃至操作病人身上的醫療器材等危險性較高的行為。
如果由醫院聘雇照顧服務員(照服員),施予適當的訓練,在護理師的監督下,白天一位照服員,可以照顧約4名病人,夜間可照顧約10名病人。再加上招募病房志工,日間協助”看頭看尾”,就可達成全責護理的任務。
其實很多醫院都願意辦理全責護理,但能否持續下去,關鍵在這筆額外的照顧服務員,一天2千多元的費用,究竟要從哪裡支出?在上述的規劃下,每個病人每天負擔800元,其餘由健保署、地方政府及醫院分攤,應可推動可長可久的全責護理。
臺大醫院、恩主公醫院、和信醫院、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衛福部部立台北醫院、花蓮醫院、南投醫院、台南成大醫院、台北榮總及耕莘醫院等都有實施全責護理的經驗,深受病人及家屬的感謝。
對醫院而言,減少24小時住在醫院的看護及病人家屬,不僅能減少額外的水電費及垃圾量,也不必擔心看護堆放個人尚未清洗的衣物或眾多看護及家屬在醫院內”串門子”,造成感染源;醫院管理相對單純化,可說是創造醫院、醫護人員及病人三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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