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山國中教師蕭曉玲解聘案,台北市教育局今(21)日宣布,撤銷蕭曉玲解聘處分的函文,但因中山國中目前已無音樂教師職缺,將另協調蕭復職,教育局也將補發蕭2008年解聘以來的本薪。對此,蕭曉玲表示:「終於等到遲來的正義」。
2008年間,蕭曉玲被指「行為不檢」,遭校方解聘,蕭曉玲則認為她是因反對當時市長郝龍斌「一綱一本」政策而被政治打壓。台北市教育局表示,此案監察院曾在2013年3月糾正北市政府有違失,2016年7月北市廉政透明委員會完成調查報告,建議撤銷解聘處分,會中決議全案調查報告和聽證紀錄移由北市教育局撤銷解聘處分。
教育局經重新檢視中山國中處理過程,認為有處理程序未盡周延的事由。教育局指出,該校先記蕭大過,2日後又決議解聘蕭師,一事不應二罰;校方未召開「處理疑似不適任教師調查小組」辦理解聘案;校方原認定蕭師教學不力,後認定蕭師拒絕輔導容,前後有疑義。
教育局指出,當年從進入輔導期階段,到認為蕭行為不檢有損師道予以解聘處分,期間僅42日,蕭一度要求校外專家加入教評委員會遭拒,實際上還沒進入輔導期,即另以「行為不檢」為由處分解聘,處理程序未盡周延。
補發九年本薪 蕭曉玲:不在乎錢,在乎轉型正義的實現
教育局表示,經參酌監察院和北市府廉政委員會調查報告、多次邀集相關機關研商,基於原處分不當,本月14日由市長柯文哲批示撤銷前中山國中蕭曉玲教師解聘案之函文。但教育局也強調,本案經各級法院判決無違法之處,故當時處理本案人員尚無違法之處。
對此,蕭曉玲表示「沒有很喜悅,只是覺得當時的堅持讓我走到這一步,我終於走到了,我覺得台灣的社會在進步」。她說教育局至少願意撤銷原處分,應該是台灣行政機關一大進步,承認當初對她的解聘案決議不當。
她表示,當初短短2、3個月就遭解聘,她這些年來沒有上班,教育局願意付她薪水很好,但她不是那麼在乎這個錢,比較在乎轉型正義能否實現,才會堅持要走到這一步,就讓社會去公評。至於因目前沒有職缺要輔導安置他校,她能接受。
蕭曉鈴也說,她很肯定柯文哲願意做這樣的政治承擔,因為這是前朝的事,柯願意扛下這個責任,給予他很大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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