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洩密案 黃世銘1年3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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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洩密案,一審判刑1年2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三罪判1年3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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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黃世銘未到庭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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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黃世銘被控在民國102年9月5日司法關說案簽結前就向總統馬英九等人報告,一審被依洩密、違反通保法等罪判刑1年2月,得易科罰金,成為司法史上首位因刑案被判刑的檢察總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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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黃世銘後來辭檢察總長職務,調任為最高檢主任檢察官,今年1月6日退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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