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聞報導: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公園的兩棵樹上掛滿放著紙捲的紙筒,紙捲打開一看,盡是宣稱獨門妙藥,可治中風、癌症、高血壓、高血脂、糖尿病、肝硬化、不孕症或罕見久病怪病,因此被戲稱為「行醫樹」。
彰化縣衛生局獲報就派員前往現場了解情況,並試圖找出放置藥方的人士。局長葉彥伯說:「醫師法」第廿八條「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這段新聞讓人覺得衛生局長的說法「言之過重」,民間偏方經由報章雜誌、媒體的傳播,早就出現在各寺廟及公共場所,更有善心人士將治療疑難雜症的偏方、秘方、驗方,方書,收集整理編輯成書,我就看過一本蒐羅有7605種的「民間偏方大全」,它分類:內科、外科、腫瘤、皮膚、五官、婦科、男科、兒科、保健等,作者還表明僅供參考,多半是治標不治本,請讀者務必要分清楚!甚至表明:完全不負法律任何責任!其實作者根本沒有「擅自執行醫療業務」,他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其實本人並不主張接受這種「一帖走天下」、「一帖救眾人」的偏方,藥劑豈可不考慮病人外在、內在因素,而一概適用所有人?
我認為若真要使用他人介紹的祕方、偏方,切記三思而後行。勿自行到中藥房草藥店抓藥。配藥前,若能請教有醫德的中醫師看過,評估是否符合節氣及體質並調整其藥物與劑量,才能算是有效的個人化處方。不然,起碼也在網路查詢一下資料,千萬不要人云我云就輕易轉介偏方,救人不成反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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