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湯姆熊案到北捷案,到最近的女童遭割喉致死,悲慘的事件從沒停過。殺父、殺母、亂刀砍死親蜜愛人;幫派黑衣人動輒棍棒齊飛、砸車、砸店、砍人毫不手軟。連沉重的護龍都可以毫不留情的用來殺警,槌到腦漿四溢…,兇殘行徑令人髮指!廢死聯盟卻「一派輕鬆地發表聲明」表示:死刑只是一切來不及的出口和藉口,理解犯罪才能真正解決問題。「要我們凝視暴力,停止以施暴者的邏輯來回應暴力。冷靜下來,把多餘的標籤撕下,才能阻止任何人成為不在乎一死而施暴的人。」還說他們太瞭解死刑制度無法阻止悲劇,死刑只會吸引對自己人生絕望的人鋌而走險,造成更危險的結果。要大家別無選擇面對,共同找出度過這些社會危機的方式,儘快建立社會防護機制。真的是,有夠天真幼稚!
大家如果依此,靜待他們研究好方法,理解犯罪和建立防護機制…,不知還要造成多少無辜生命的犧牲和美滿家庭的破裂。大辣辣的導因為果,自以為是。
真正要積極探討的是:「沒有死刑犯,哪需廢死?」過去有個故事在敘述:「曾經有位母親,因過度寵愛自己的小孩,最終犯下砍頭之罪。行刑前,判官答應罪犯完成一件最後心願…要求吸他媽媽的奶,趁此咬斷母親乳頭的故事已經聽爛。
《三國志》劉備臨終前,用「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這兩句話叮囑兒子劉禪。《尚書.盤庚》「若火之燎於原,不可嚮邇,其猶可撲滅。」爾後,「星星之火,足以燎原」成為慣用語。都在明確告訴我們:「沒有小惡哪有大惡?」;「沒有小流氓,哪來大流氓?」小火不踩熄,變成大火就一發不可收拾。其理至明,何須研究半天!柯林頓時代有兩個美國青年,只因用噴漆在新加坡隨便噴了別人的車子;這樣的行為在當下看來,真的微不足道,頂多賠輛新車又如何?結果被判鞭刑六下,總統出面求情改判四下…。最近有個德國青年,一樣用噴罐亂噴後,迅速逃到馬來西亞。就在轉往澳洲途中被逮回,其下場慘狀可想而知。
鞭刑烙下的皮肉之痛終生難忘,廢死聯盟若真想;而非幻想…。個人可以真誠的建議你們:「請認真地去推動、引進新加坡的鞭刑」吧!在震撼抽動的鞭子飛舞聲中,嘗試過這種皮開肉綻,痛不欲生的恐怖經驗後。真的還會有多少人敢再亂來?真的還會有人敢一犯、再犯?…為惡到變成死刑犯?「沒有死刑犯產生哪需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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