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與台灣人權促進會今(1)日召開「束之高閣18年 解凍國家人權委員會」記者會,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顧立雄皆出席,期許新政府擺脫過去的僵局,開啟台灣人權迫害的個案調查及改善,讓人權價值落實法制化。
蔡英文去年12月9日出席出席「全國律師蔡英文、陳建仁後援會」成立大會時曾承諾,當選後將成立獨立運作、不受政治干預的「國家人權委員會」,防止重大侵害人權事件的發生,同時要誠實撰寫「國家人權報告」,不做任何虛假的掩飾。
對於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廖福特表示,前總統陳水扁有意願,但當時國會少數;前總統馬英九則是國會有多數,卻沒意願;蔡英文是有意願、有多數,但現在要檢驗她的意願有多強。他強調,國家人權委員會除了個案調查,也必須在人權的制度上要求行政權改善,在國會、政府提出建議。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表示,政府有時會犯錯,國家人權委員會就是「政府內建的除錯程式」,肩負監督、協調、推廣人權的責任。聯合國30年前就建議每個國家都應該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目前已有106個國家成立並被接受聯合國監督。
黃嵩立也表示,人權委員會的成立必須符合1993年聯合國通過「巴黎原則」,也就是「關於促進和保護人權的國家機構的地位之原則」,要求各國政府建立一個獨立且有效能的人權機構。
黃嵩立說,國家人權委員會必須獨立運作、不受外界干擾,並在人事、經費上獲得保障,確保工作人員的多元。這樣一個委員會可以主動或接受申訴而進行調查,提出報告,以指出政府在人權保障的不足,帶領政府積極推動人權價值。
針對國家人權委員會設置,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顧立雄提出,將委員會設置在監察院下獨立行使職權,並由總統補提名目前缺額的11名監委,擔任委員會委員,以快速實踐巴黎原則的「獨立、多元、有效」精神。
尤美女表示,上一屆立委任內,她就已經提出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卻被國民黨擋下來。今年還會再提出,並將委員會設在總統府,並期待下個會期能通過。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