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鄉親們不要忘了「大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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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2010年6月9日凌晨3時及同年6月28日,苗栗縣政府動員大批人力、機具,強制進入大埔良田,用怪手剷除快要成熟的稻穗。2013年7月18日,張藥房等大埔四戶的房屋在短短幾小時內被強制拆除,以及大埔自救會成員走上街頭抗爭的各種鏡頭,令人記憶猶新。

依自由時報11月2日A2報導,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朱立倫到苗栗「固票」,他與前縣長劉政鴻密切互動,不時交頭接耳的照片。內文提到「這邊就是我們的家,也代表台灣是我們的家」,即為「客而家焉」客家大院牌匾的代表意義。不過,拆別人家園的「大埔案」在劉縣長任內發生,大家遺忘了嗎?

「大埔案」的受害者,堅持著保衛家園的信念,勇敢面對媒體及社會大眾述說著自己的故事。在這漫長的時間裡,受到政府的迫害、各種不公平的對待,以及忍受他人的冷眼旁觀與誤解。而他們後來也會到各地聲援反迫遷運動及各項人權議題。張藥房女主人彭秀春曾經說過:「我們家是一個象徵,我現在不是為我自己,而是讓其他人不會受到我這種苦!」值得大家體認。

按李明芝9月在台大校友雙月刊發表「苗栗竹南大埔徵地案的法律行動」一文指出,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判字第209號判決於2015年5月再次撤銷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的駁回,認為依一般經驗法則,道路上的相關硬體設備及相關電信、自來水設施等,尚非不能回復原狀,而原判決遽認原所有土地客觀尚無法返還,尚嫌速斷。

目前,此一請求訴訟仍在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進行中。「大埔案」的法律訴訟好像又出現曙光,人民正期待著公平正義的來臨,而苗栗鄉親們,不要遺忘了「大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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