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今(22)日停航後舉行臨時董事會,中午決議將解散。復興航空員工得知消息後除震驚傷心外,部份員工已經「覺醒」,橫向串聯組織工會,今天下午向北市勞工局送件成立工會,以便後續與資方談判爭取資遣條件,保障勞工自身權益。
台北市勞動局下午證實,已收到「復興航空運輸(股)公司企業」申請成立工會的書面文件,一般審查時間為35天,由於事發突然,勞動局目前已迅速組織審查會進行審查,慢則11月底會有結果,但也不排除明天就會通過審查申請。
復興航空爆發財務危機,昨天無預警宣布於今天停航,今天上午並召開臨時董事會,決議解散公司,退出台灣航空市場。不過由於依《勞基法》規定大量解僱應於60天前通知,資方若強硬蠻幹資遣員工,勞動局也只能依法開罰不痛不癢的罰金,對勞動權益幾毫無保障。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天午後在臉書上貼文,指「公司宣告解散,請大家趕快加入工會」,並貼出《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相關規定。該工會秘書長林佳瑋也強調,復興員工要趕緊加入即將成立的企業工會,由工會集體向資方談判,爭取優於勞基法的資遣條件。
律師吳俊達向《中央社》表示,復興確定要解散公司後,接下來就要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1條大量解僱,必須在60天前向台北市勞動局提出大量解僱企劃書,主管機關收到10天內必須召開協商會議。
吳俊達說,勞工加入工會後,不僅可以由工會代表去跟復興談資遣費外,也會有專業人士協助去調查復興是否有符合資遣要件,勞工加入工會後,也要趕快選任協商代表;如果不加入工會,變成只能個人跟復興協商,吳俊達說,最多就是比照《勞基法》,並不會有優於《勞基法》的資遣條件。
不過,吳俊達也坦言,目前成立的工會已經有點像自救會,但現在成立工會仍是合法,只要符合工會法的要件,就應該要審核成立企業工會,跟資遣沒有關係。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林佳瑋也說,復興企業工會申請在下午送件,只要是復興員工都可以參加,不侷限於是空服員或地勤,呼籲員工要趕快加入,至於加入工會的入會費,則還沒有決定。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