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貿衝擊下的農業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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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激情過後,食安與民生問題依舊橫在眼前。政府要想解決廣大民怨除了將參與區域經貿合作產生的紅利做合理分配讓全民共享外,如何透過產業結構調整並全力協助產業升級,恐怕才是未來施政的重中之重。
雖然與各國簽定自由貿易協定可以獲得關稅減讓優惠有助於拓展國外市場,相對的也必需對外開放國內市場,在自由貿易強調比較利益原則下,競爭力較低的產業勢必受到衝擊。而這些通常是規模較小、資金有限、技術進入障礙低、勞力較密集的弱勢產業,他們每天需為生計奔波既無時間也無能力向政府部門表達心聲,加以這些產業占國內GDP的比率相當低,根本無法受到政府重商團隊的重視和關注,老是成為經貿談判下的犧牲品讓生計受到威脅,農業就是最佳案例。
台灣農業受到水土、人力資源以及市場規模等限制,每戶農家經營面積平均只有1.1公頃,每年平均收入偏低。雖然政府部門對外強調已經積極進行產業結構調整來因應貿易自由化衝擊,馬總統也一再拿農業的例子來說明政府有能力因應,農民無需自己嚇自己。事實是目前在一些農產品如蓮霧、鳳梨、芒果、荔枝、蝴蝶蘭、茶葉、石斑等種植中確實有經營成果良好的業者,可以透過品質差異和國外進口的低價農產品做市場競爭甚至外銷到國際市場,但是這部分比率偏低不到總量的10﹪,多數農民無力與國外大量且低成本的農產品做價格競爭,這是當前農村的真實寫照。
為因應貿易自由化,協助產業升級農業部門推動跨域加值將「生產型農業」轉為「新價值鏈農業」,也仿照日本推動六極化(生產×加工×行銷)產業,問題是日本政府係由農民團體、企業、銀行共同來推動農產加工、行銷業務,讓這部分利潤能與農民分享,提升農民收益;反觀,台灣政府則想透過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來提高台灣農產加工、行銷數量和產值但是這部份的利潤則歸企業、廠商。雖然政府後來也同意廠商可以採契作方式使用本土農產原料卻沒有強制性,基於成本、利潤、貨源穩定度等考量,廠商使用國產原料的機率很低,頂多採用「混米」模式來矇騙消費者,讓問題更加複雜化,更何況廠商和農戶契作還存在許多爭議。
為求結構調整進而讓產業升級,除了加速農村世代交替外應該推動「農田合種」制度,不僅高齡農民可以保有自己農地無需交出來,還可以自行選擇合作對象(如合作社、產銷班、農企業或經營效率高的農民)採取「合種」模式,由他們以代耕、契作方式幫助高齡農民來種植政府獎勵之經濟作物,提高土地利用效能。農民既可以領到兩期補助,所種植的經濟作物收成後還可以分紅,又不需要像昔日般要擔心產銷失衡的問題一舉數得。
隨著醫學科技不斷創新人類壽命跟著延長,對健康安全食物需求增加,相對給台灣農業帶來新的商機,農業施政必須要有新思維與做法,別跟著「安寧」內閣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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