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黑白集〉杯弓蛇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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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6)月,蔡英文在美國宣示:將在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下,持續推動兩岸關係。這個宣示放在正常邏輯檢視,概念清楚,也合乎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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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不料,事隔一個月,13日,聯合報「黑白集」一篇題為《憲政推動決議文》的評論卻認為蔡英文這項宣示「不啻」顛覆台獨黨綱、台灣前途決議文及正常國家決議文等「台獨論述」並強烈質疑:為何小英「不經黨內民主程序」就逕自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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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坦白說,首刊以來,已經長達63年的「黑白集」提出這樣的質疑,實在匪夷所思!小英宣示的關鍵詞是「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而憲政體制是以「憲法」為基礎的「權力運作體系」;功能上,是這套運作體系的「機制」;法律上,憲政體制講究「法治原則rule of law」,法律凌駕一切,立法者與執法者都必須遵守;小英也因此解釋,所謂「憲政體制」包括憲法的文字本身、後續的增修條文、大法官的釋憲以及在台灣實際實施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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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換言之,在「法治原則」下,它就是以憲法及增修條文為根本,由中央到地方的立法機關或議會,針對不同層次的執政問題或社會需求所制定的「法令體系」;這個體系之所以成為「體系」是因為憲法第171及172條規定(這套法令體系的)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環環相扣,成為展現或執行人民集體意志的標準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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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具體而言,這整套「現行憲政體制」的本質,就是各方都能接受的法律規範、法律程序及民主程序;且這個「機制」歷經爭議、調整以及歷屆大法官之解釋與導正,已經處在相對合理、相對平衡的狀態。這是系統運作之「機制」,與屬於「運作內容」的意識形態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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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概念上的粗略比配:憲政體制好比執政的「硬體設施」,聯合報「黑白集」念茲在茲的則屬「軟體內容」;又好比政府往年都開A廠牌汽車,小英承諾若當選,會繼續開這款汽車,除非經過法定程序而改變;至於要開往民進黨「台獨黨綱」或國民黨「統一黨綱」所主張之目的地,由於整套「憲政體制」已經擁有現成的法律及民主程序反映民意,小英承諾她會「依循普遍民意」持續推動「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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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實在不明白〈黑白集〉為何一聽到「現行憲政體制」就抓狂?意識形態是意識形態,體制是體制;意識形態須經過「憲政體制」的民主機制「才有機會」實踐,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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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何況從800年前,英國「大憲章」簽署以來,「憲政」的本質就是:憲者,限也!就是要「限制」國王或政府不得為所欲為,一切都必須遵行法律與民意。小英宣示要進入這個「限制政府權力」的現行憲政體制,就有人開始擔憂台獨黨綱,豈非杯弓蛇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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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好像民進黨從過去、現在到未來,都在憲政體制外,一提到「憲」就是天翻地覆?非得問:你怎麼可以這樣?你怎麼可能這樣?你騙人?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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