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政府於2013年核准美麗灣開發案復工,最高行政法院昨天判決撤銷復工的行政處分,全案定讞,反反反行動聯盟今(22)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台東縣政府在多次敗訴後,仍不見檢討反省,要求究責美麗灣公司、別在海岸保護區圈地蓋飯店,勇敢拆掉美麗灣吧。
針對美麗灣案,最高行政法院3月31日駁回台東縣政府上訴,撤銷環評審查結論,全案定讞,台東縣政府4月1日發表聲明表示,對此判決表達尊重,但也感到萬分無奈,指縣府發展台東的成果有目共睹,卻有極少數假環保之名的人不斷混淆事實,污名化美麗灣,造成外界極大誤解,這個結果由誰負擔?誰能扛起台東財政、經濟衝擊的責任?全體縣民必須買單,難道不令人失望痛心?
對此,反反反行動聯盟今天痛批,「不要再以鉅額賠償恐嚇縣民」,台東縣政府應依促參法BOT的程序,以最嚴格的法律途徑究責違規開發、造成十年爭訟付出龐大社會代價的美麗灣公司,為台東人看緊荷包,而不是一再喊話,要鉅額賠償美麗灣公司。
「不要妖魔化保護杉原海灘的公民」,聯盟表示,台東縣府總是以反對美麗灣就是阻礙台東開發、「台東人」vs.「外地人」等簡化思維,製造對立、撕裂台東人情感,令人痛心,呼籲縣府檢討美麗灣案對台東的傷害,讓台東有深層改變與和諧的機會。
聯盟疾呼,「別在海岸保護區圈地蓋飯店了」、「還給杉原海岸保護區的原貌」,美麗灣飯店的位置原是海岸保護區,且是東海岸阿美族的傳統領域,縣府一開始在此圈地BOT給財團蓋飯店就錯了,造成難以計算的社會代價,拼經濟可以在其他適當地方努力。
聯盟指出,美麗灣這棟房子,從圈地BOT、刻意切割土地規避環評到程序違法,十年來「歹戲拖棚」,且黃健庭縣長也說,台東這幾年飯店數量成長迅速,據聞已超過100間,根本不差美麗灣飯店,「後美麗灣時代」的東海岸零開發模式,已受到討論,台東並不悲情,也不是只有破壞式的開發,或許久違的是那一片海闊天空、自然舒適的海水浴場,要求縣長,勇敢的拆掉美麗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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