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陳智雄回台的秘密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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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智雄於1959年6月26,日本政府決定不准他入境後,當晚就被放上原瑞士航空班機飛往馬尼拉。中國黨可能因為無完全清楚他們誤做「陳成龍」的這個「台灣臨時政府官員」,直到6月29「外交部」才急電駐菲律賓使館,要求設法將陳成龍遣返台灣。那時,陳智雄早就已經飛向日內瓦,尋求政治庇護。
到7月初6「國家安全局」才發文更正陳成龍為陳智雄,也開始透過滲透在廖文毅所領導的「台灣獨立黨」的抓耙仔,追蹤陳智雄和廖文毅的動向。8月初7,廖文毅飛往瑞士參加日內瓦大學的夏季講習會,中國黨密切注意他們兩人見面後,陳智雄會有甚麼出頭。「國安局」於8月14指示「外交部」:「須迅速採取一切措施阻止廖文毅取得赴美簽證。」

陳智雄早就自日內瓦宣示他將重返日本。中國黨駐日使館就接洽日本入國管理局,要求不發入境簽證給陳智雄,日方也答應協助。但是陳智雄知道這些外交事務運作,就向駐日內瓦的日本使館申請他們有權利直接批准的60日觀光簽證,於8月16晚提瑞士當局所發之護照進入日本,住於東京「第一飯店」,並展開宣傳台灣人要求台灣獨立的公開活動。
駐日大使張厲生便親自指揮,動員了「外交部」、「國安局」的資源,並密切通報「總統」和「行政院長」,擬定了處理對策:派特務進行勸導陳智雄「棄邪歸正」,「資助他返回祖國」;如果無效,則請日方於10月15觀光簽證到期後,不延長其居留期限,並設法將他遣回台灣。
當時的日本政府是岸信介主政,岸信介和蔣介石關係密切,日本政府因此對蔣介石集團採取較合作的態度,互陳智雄落入魔掌。觀光簽證到期那日,陳智雄提出申請延長停留時間。日本當局於12月初1拒絕給他延期,理由是他「從事與身份不符之行為」。
就在這日,張厲生發回「外交部」的電文講:無法說服陳智雄悔悟返台,已建議日方主管單位密行部署「遣台計畫」,在適當時機加以逮捕,隨時交由我方派人乘CAT伴送回台。日本法律規定「遣送出境時,遣往地點須依其本人意願」,電文講:「可由本館於陳逆被捕後,派人前往慰問勸說返台。不論勸說結果如何,均由使館具函向日方說明陳逆志願返台。」
張厲生12月初3發給「外交部」的電文提到:對於「遣台計畫」,日方主管官員已同意,不料執行單位主管持異議,認為秘密遣返無異推翻志願遣送原則;且陳智雄是政治難民,強制遣送恐怕引起國際問題,如果必欲執行則請移轉管轄單位。電文又講:經派人「往晤執行單位主管,幸告說服,約定由本館秘行備函保證陳逆回台後不受處分,並決定當晚12點15分以CAT飛機遣台。」
12月初4下午,張厲生將整個抓陳智雄與押上飛機回台的過程,向「外交部」做了詳細報告:日方同意「遣台計畫」後,開始派人根據中國黨抓耙仔所提供的資訊跟蹤陳智雄,於初3下午4點將他誘捕,並隔絕拘留,不讓親友接見。當晚送往機場前,日方才告知陳智雄要遣送他回台灣,陳智雄憤怒講:「我係無國籍人,過去投效日軍為日本拚死命,今明知遣政治犯赴台是死路,而竟予遣台,不但失去人道亦違反國際公法。」陳智雄就如此在初4早時9點被調查局綁架回到台北。
駐日使館12月初5向「外交部」報告:初4中晝前已經有《朝日新聞》和《周刊時報》記者,前往入國管理局探訪陳智雄案消息。朝日新聞晚刊也以《台灣獨立運動之陳氏離日,在日本住之夢破滅》報導此案,結尾引東京出入國管理事務所官員講:陳智雄是「自動」前往台北。自動兩字卻加了引號,表示報社持懷疑的立場。為此,駐日使館催台北方面趕緊發出陳智雄的「志願返台」親筆函。
到12月初7,調查局終於逼出陳智雄分別致日本出入國管理局及東京出入國管理事務所字跡潦草的親筆函二件,另有一份給張厲生。陳智雄當然不肯寫下「志願回台」,只肯寫:「…得貴局之協助1959年12月4日9時返回祖國台灣,現身心均愉快。」不稱偽「中華民國」為祖國,也不使用其年號。就像張厲生無恥所講,中國黨及日本雙方就把這樣的信函解釋為「志願回台」,來掩蓋他們違反國際公法的行為。
為了應付對日方的「不處分」承諾,「國安局」於12月28將陳智雄由其兄哥陳乘龍具保釋放。1960年1月初5,調查局得意地秀陳智雄的《脫離台灣獨立運動聲明書》。中國黨的特務真清楚,這個落在他們手內的陳智雄,絕不會屈服而喪失台灣人的靈魂,特務就陰險地等待殺害這個台灣人英雄的機會。
     
     陳智雄Tan Tih Hiong的瑞士護照,生日誤寫為11/27/1916。檔案管理局存檔,陳雅芳提供。
台灣民族英雄陳智雄烈士百年冥誕徵文比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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