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十字會修訂章程 萬年會長、帝王募款、官派理事全刪了!

Date: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今(3)日上午召開「106年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修正章程案,其中為外界詬病的「萬年會長」(不受一次連任限制)、以及被稱為帝王條款的「緊急募款權」因廢除紅會專法,今天會員大會針對章程做出修正,改為總會長限連任一次,並刪除緊急募款權。

今天修正章程也通過「政府指派之當然理事、監事及推選產生之全國性社團負責人理事」條款,亦即紅會日後將自主,理、監事不會有政府指派的人選。另推選產生之全國性社團負責人理事規定也一併刪除。

立法院去年7月11日通過廢除紅十字會專法,紅十字會回歸《人民團體法》,回歸主管機關內政部管理。不過,紅會向法院提起「預防性不作為訴訟」,要求內政部不得廢止紅十字會總會的法人立案登記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紅十字總會在向法院提告前,還有其他適當方法避免危害,仍可適用人民團體法等相關規定,與預防性不作為要件不符,今年5月判決紅十字會敗訴。

在專法遭廢,訴訟失利之下,紅十字會總會長王清峰8月向媒體表示,專法廢除後今年捐款少了2成,正在修訂章程,11月代表大會後,即可向法院登記為法人。而今年8月,中國九寨溝震災,該會所募得捐款只有1千元,跟過去差很大。她認為廢專法對該會「打擊很大」。

紅十字會今表示,為因應原紅十字會法及施行細則廢止,本次大會通過總會章程修正案,刪除緊急募款權及由;修正會長、副會長之產生方式、限制會長之連任以1次為限等數項重大議案後,於中午圓滿落幕!

王清峰今天在致辭時表示,特別感謝在此內外交迫、處境艱困的時刻,還有這麼多的會員代表撥冗出席。她說,紅十字會是全球最大的人道救援網絡,在人道的貢獻及影響力無遠弗屆,獲得各國政府及國際社會共同的認同與支持。台灣紅十字會將大家的愛帶到國內外任何有需求的角落,同樣的,台灣有任何重大的天災地變,也不斷的受到國外政府、紅十字體系及民間的援助。會長期許總分支會團結一致,攜手維護紅會的形象,厚植服務實力、爭取外界信任,共同面對未來的困難與挑戰,繼續傳播人道的光與熱!

紅十字會表示,原紅十字會專法已於民國105年7月27日公佈廢止,其施行細則並經內政部民國106年1月4日台內團字第1050447928號令隨之廢止,因此該會章程應修正原紅會法之特別規定,例如:刪除指派之當然理事、監事,及推選產生之全國性社團負責人理事(原紅會法第十條、第十二條);修正會長、副會長之產生方式;限制會長的連任次數(原紅會法第十條)及刪除緊急募款權(原紅會法第二十九條),依據人團法、民法及社會團體相關規範修正。至於第六章戰時特例,則非該會章程所得規範。

此外,紅會表示,行政院於5月26日送立法院審議之「社會團體法草案」(以下簡稱社團法草案)倘通過公佈生效,將取代現行人團法有關社會團體之規定。因此,今天章程修正也同時參考社團法草案相關規定辦理,必要時可再做修正。

今日參加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共有名譽會員、分會代表、團體會員等共80位會員代表出席或委託出席,除通過章程修訂外,會中審議通過「追認105年度工作報告及收支決算案」、「106年度工作計畫與預算案」、「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章程修正案」、「追認建置台東備災中心兼台東支會會所、嘉義備災中心兼嘉義支會會所、花蓮備災中心兼花蓮支會會所及大台北備災中心(含水上救生訓練館)暨總會會所案」以及「處分總會現有兩戶不動產,以支應建置大台北備災中心(含水上救生訓練館)暨總會會所所需資金案」等五案。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分享文章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

你可能還感興趣的新聞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