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家暴案,民進黨中評委今天聽取調查小組調查報告後,決議依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將童仲彥予以除名處分。
民進黨中評會依照調查程序,出席的台北市黨部主委黃承國表示,2017年1月25日週刊報導童仲彥議員疑似家暴案件,即與中央黨部組織部成立調查小組進行瞭解,並向中常會報告。在電話約詢過程中,童仲彥皆不否認犯行。童仲彥向媒體表示自己需要專業醫療諮詢,並已向精神科醫師求助。
黃承國說,童在2017年2月6日向外界媒體公開認錯、坦承對現任妻子家暴。另,根據其現任妻子於媒體公諸遭違紀人施暴之照片、驗傷單等,足以認定,違紀人為家暴慣犯。
民進黨中評會表示,經充分討論且依職權評議,違紀人違紀事實明確,未申訴並放棄到場陳述機會,依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民進黨員關於非政治事務觸犯刑法者,依其破壞本黨名譽之輕重,應予除名以下處分。」,通過予以除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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