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26)日三讀修正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將原訂明年元旦開始實施的證券交易所得稅「大戶條款」,延後至107年才開徵,通過條文僅更動1字,10億元門檻維持不變;依據修正條文,民國107年起當年度出售股票金額新台幣10億元以上部分,課徵千分之1證券交易所得稅。
針對立院三讀通過延後三年實施,金管會認為這是「最好的結果」。官員表示,大戶條款確實影響到資本市場的流動性,過去即使面臨金融海嘯或者風暴,即使量縮,也僅是1、2季,但是自從開始研議證所稅,就造成台股長期成交量低迷。
對於「大戶條款」延後,全國商總理事長,鄉林建設董事長賴正鎰表示,大戶代表市場的信心,大戶對市場有信心,小散戶們自然會跟進,整體股市才會活絡。
賴正鎰指出,台灣需要的是振興經濟,政府提不出振興計畫,反而天天想著殺母雞拔毛,母雞被殺掉後哪來的蛋?大戶條款根本抽不到多少稅,不如早早拿掉,對市場反而是助益。
相較於政府和財經界對「大戶條款」傾向凍結或延後態度,親民黨立委李桐豪則予以批評,他認為證所稅修正案是「本屆立法院最大笑話」,公平正義應是有所得就課稅、有虧損就抵稅。他批評,執政黨現在用這種方式處理證所稅,公平何在?他對民進黨「看好戲」態度深表遺憾。
立法院民國101年8月修法開徵證所稅,採兩階段上路,第一階段(102到103年)為核實、設算雙軌制,設算課稅實施前提為股價指數達8500點以上;第二階段(104年後)對特定5類投資人全面實施核實課稅,其中包括「當年度出售股票金額(新台幣)10億元以上之個人」即為「大戶」。
102年6月立法院再修證所稅課稅方式,取消8500點天險,並規定年出售10億元以上大戶課稅方式由全額核實課稅改採「差額設算為主,全額核實為輔」,1年度出售金額合計超過10億元者,應就超過10億元金額部分,依千分之5計算證所額,按20%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民進黨立院黨團上午在院會開始前先開會討論議案態度,民進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會後表示,黨團會議決議不拉下協商,但黨團下週將提修法版本。不過黨團內仍有異見,綠委林淑芬決連署,將提案拉下協商,但因人數未達連署門檻,最後功敗垂成。
上午立法院三讀通過大戶條款暫緩3年,也帶動股市中小型科技股與生技股表現相對活躍,不過台股全場成交值 555億元,約與昨天持平,未來台股量能是否回升,有待觀察。加權股價指數終場上漲55.37點、漲幅0.6%,收在9214.07點,成交值新台幣555.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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