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遞補縣議員?高潞兩難 支持者意見兩極

Date:

連任6屆的國民黨籍花蓮縣資深議員楊德金,長期以聘用女兒為公費議員助理之名義,涉嫌詐領助理費,最高法院最近駁回上訴,楊所涉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決有期徒刑8年6個月,議員職務解職,依照選罷法,應由「落選頭」第3高票高潞‧以用‧巴魕剌遞補,不過高潞‧以用‧巴魕剌已是時代力量不分區立委,選民好奇她會不會遞補「議員」?
 
經過一天「沈思」,高潞‧以用‧巴魕剌稍早透過臉書表示:「我是從花蓮議員選舉出身的!這一次花蓮縣議員的『貪污案」定讞,讓我就像是又回到當初選舉的現場,我是政治素人,沒有龐大的金援,每一票都是用雙手握出來,用雙腳走出來的!」
 
「現在,貪污的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高潞‧以用‧巴魕剌說,她是落選第一名遞補,當初投票給她的鄉親都打電話來問會不會回去?她強調,「這是我沒想過的問題,因此我也想問問內政部,這樣的狀況,就法律規定上我的權利義務為何?才不會讓當初支持我的花蓮選民失望?」
 
高潞以用也強調,她也必須履行在中央為民發聲,監督政府的責任!如此聲明好似也陷入兩難,但是否間接說明續留中央監督政府,也希望中央主關機關解釋這樣的狀況「如何處理」,以釐清法律與義務責任。

臉書發文後,支持者與族人網友留言熱烈;Louis Hung「其實可以回去!畢竟不分區席次還有其他人可以遞補,花蓮在地鄉親不能沒有一個在地出身且可以真正聽到民意的議員…」。網友Sengo Hun留言:「在鄉服務不錯,但是在國家層級可以為更多人做事,而且你做得非常好」。

Cordelia Tai也希望可以回家鄉服務,不分區再遞補。網友王經綸留言,「如果時代要開拓花蓮票源應該回去,期待改日以花蓮立委重回立院!」。張紹瑪希望高潞回去接議員的職責,不要辜負投給的鄉親們,委員由另外不分區去接任。Lun Hsu則留言:「不管委員作什麼選擇都支持,只要有心為人民服務,在中央或地方都是正確的選擇。」

因案被解職的國民黨籍的楊德金,是連任6屆的資深老將,被控聘用在台北、花蓮有行政助理工作的女兒擔任公費議員助理,從98年7月至102年4月,共詐領366萬餘元;楊一、二審均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楊德金不服提出上訴仍被駁回,全案定讞。

花蓮縣府表示,縣議會近日已收到內政部要求解除楊德金議員職務的公文,除將楊解職外,還將追繳楊上月及本月的議員研究費、助理費。縣府表示,議員的解職和遞補為內政部權責,雖然高潞‧以用‧巴魕剌已是時代力量不分區立委,但依照規定,內政部會先詢問高潞遞補的意願,再作認定。如果高潞‧以用不遞補,是否由第4名孫永昌遞補?由內政部解釋。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分享文章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

你可能還感興趣的新聞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