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司法的一道曙光

Date:

人在做,天在看,舉頭三尺有神明,作奸犯科者在面對司法調查時,身為司法人員更要本著公正審判之良心,是非分明,陰陽分清,要讓事實真相大白,更要用科學證據法則說話,讓被告罪行無所遁形,還給被害人一個真正的公道,對纏訟20年的徐自強被控綁架殺害建商黃春樹案,高等法院更九審改判徐自強無罪,看到三位法官秉持證據辦案,而推翻75法官的判決,讓場外聲援者聞訊高興落淚的情景,可見司法的一道曙光乍現,回頭看讓人心痛是我們的司法體制,需要耗盡國家資源,喪盡人性尊嚴,踐踏人權這麼長久嗎?
 
我們都相信,人人都會犯錯,均需要反省改過,善莫大焉!我們都不是神明,更不能把責任推給他人,看到台灣這麼多的冤案,錯案,假案的發生,造成多少家庭的破碎,剝奪人權,浪費青春歲月的悲哀,甚至對社會國家貢獻的損失,讓人民懷疑司法的尊嚴何在?讓國外人士看到台灣很奇怪?怎麼會這樣?一個號稱民主自由有法治的國家,是如此不尊重人權,有證據就是事實真相啊!
 
筆者參加冤獄平反協會2015年度的論壇,讓我很感動他們的用心和努力成立的精神,生而為人的本份,是堅持良心來做對的事,尤其是對冤案,錯案,假案的發生,其實來自司法人員高傲保守的心去審理,沒有運用科學證據法則,去幫助犯錯的行為,找證據還清白。
 
聽到日本佐藤 博史律師辦案,是秉持謙卑的精神,而不是用高傲的心,讓我們學習到所謂足利事件的衝擊,是要以DNA鑑定認定為無辜的意義,最後試著探討藉由DNA鑑定進行冤罪救援的意義,說到如果被告自白的案件,在DNA鑑定出現之前,即使法院判定自白不足採信,但也可以說這份告白是真實的,因為以DNA鑑定認定為無罪案件中的自白,就是完全虛偽不實的。
 
在美國所推動的無辜計畫,執行迄今到2015年的8月9日,已經有330人經由DNA鑑定被認定為無辜,其中有20人是死刑犯,看到作為已開發國家的美國,有這麼多嚴重的冤案,是很令人吃驚的,更何況在台灣的冤案,錯案,假案有多少是被高傲心及保守的心態所操縱,就算錯了,也死不認錯,處處刁難犯罪的人,而不是用謙卑的心幫助還他清白。
 
徐自強案和3年前無罪定讞的蘇建和案,堪稱司法史上最具爭議的兩大案,兩案都是發生在20年前,纏訟20年判有罪的主要依據,都是共犯的供詞指證,在無罪推定原則下,蘇案判無罪,徐案日昨也判無罪,來自缺乏科學直接證據的佐證,讓合議庭法官不得不推翻前面75位法官的有罪判決,表示司法還有更進步成長的空間,呼籲身為司法官員的公僕們,好好修行自己的作為,不要再逞著自己的高傲保守心,扮演冤冤相報的劊子手,讓司法的尊嚴、威信重新深植民心。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分享文章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

你可能還感興趣的新聞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