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大潭電廠因擴增機組,中油計畫在觀塘興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不過環團今(24)天前往監察院召開記者會,質疑中油於2016年底以22.8億收購中國國民黨黨產的東鼎公司,違反《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特前來監察院送交陳情書給監委陳師孟,要求徹查相關案件,並請環保署停止環評作業。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政忠表示,2001年國有財產局違反《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將原本只租不售的觀塘工業專用港及工業專用碼頭內土地,便宜讓售給東鼎公司。
環團義務律師陳憲政也指出,東鼎公司為國民黨黨營事業,但中油於2016年底以22.8億元收購該公司,預計開發觀塘工業港及工業區,又於同年以37億元收購同樣是國民黨營企業「中央投資公司」旗下的中美和高雄廠土地及地上物,進行新四輕石化廠擴廠。
陳憲政進一步說明,根據《黨產條例》規定,政黨或附隨組織自1945年8月15日起取得,並於本條例公布日尚存之現有財產,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黨產條例》於2016年8月10日,因此由東鼎公司早年購買的觀塘工業區土地及開發權等,應為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禁止處分。
陳憲政接著指出,中油在2016年11月18日到2017年4月15日間,以22.8億現金收購東鼎異化瓦淤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包括觀塘工業區及相關開發權,處分時間是在《黨產條例》公布之後,因此該處分依照規定不生效力。
記者會結束後,環團進入監察院內將陳情書交給陳師孟,並要求調查中油購買東鼎公司與中美和高雄廠土地與地上物是否違反不當黨產取得及交易。另調查2001年東鼎公司購買海岸土地是否違反《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42條只租不售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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