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學聯、學民思潮、佔中三子、泛民主派、民間團體五者本來打算開展「廣場公投」,一切箭在弦上,但卻乍聞佔領現場內許多民眾大多反對「廣場投票」,頗感意外。民眾大多擔心投票人數一旦過少,而且「反佔中大聯盟」新簽名運動簽名人數一旦較多,「示威」恐將變成「示弱」,而且民眾在投票形式、議題設定、具體操作等各方面都有不同意見,因而希望暫緩「廣場投票」,甚至有人更在金鐘夏慤道佔領現場掛起「暫緩公投」直幡,懇切呼籲大家三思。有鑒於此,五個團體從善如流,面對不足,鞠躬道歉,公開宣佈擱置原訂當天及翌日晚上舉行的「廣場投票」。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就發動投票決定倉卒再三向公眾道歉,表示明白佔領民眾可能短時間內未能理解投票內容。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承認投票決定忽略民眾意見,向三區民眾致歉,請求大家原諒。佔中發起人戴耀廷表示,各方面討論後,決定擱置投票,而擱置投票並不代表佔領運動停頓下來,呼籲市民繼續支持佔領。
由此可見,他們的胸襟和格局都令人相當感動,值得尊敬。不過,這也表示目前他們鬆散和柔性的領導,尚未能跟三區佔領民眾的意願緊密相連。組織能力與民主決策,依然是目前學聯、學民思潮、佔中三子、泛民主派、民間團體五者需要共同面對的重要問題。
畢竟,我認為「廣場投票」在理念本身並無問題,只是在溝通行動和商議民主方面,以及在抗爭策略和全盤部署方面,容有值得商榷之處。如今擱置,調整策略,謀定再動,固然有理,但是絕對不會因而影響「現場投票」和「五區公投」等投票構想的民主正當性。只要人們在經過適當的商議民主程序之後,廓清事實真相與全貌,然後再運用手中一票,清晰表達自己心目中認定的是非對錯或價值偏好,進而彰顯主流立場或者達成行動共識,遠比由一小撮菁英私下折衷拍板來得有民主正當性,也是解決目前困局的一條活路,組織力與正當性問題也就可望逐步獲得解決。
至於有人提議仿效「反佔中大聯盟」方式,舉辦全港性「撐佔中」簽名,並不可取。一是簽名這個玩意本身就沒有科學統計的公信力,模仿奴才和幫人抬轎的結果,就是以後大家無法再挺起胸膛,從根本上反對任何簽名行動的荒謬性、欺騙性和非科學性,反倒玷污了佔領運動本身。二是即使「撐佔中」簽名人數多於「反佔中」簽名人數(後者聲稱目前已有80萬以上),也否定不了一個基本事實:真正走出來佔領的人數只有20萬人左右。然後雙方就會唇槍舌劍,泥漿摔角,不斷比較毫無科學根據的人數多少,但卻忽視無論人數多少,佔領行動本身就是秉持公義和民主理想的義舉,不會因為簽名人數多少而主動放棄,提防掉入中共文宣戰圈套,畫虎不成反類犬。
另一方面,鑒於無線電視3名記者和攝影師在25日採訪「藍絲帶」撐警集會時遇襲,無線新聞部在26日分別致函特首梁振英及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要求嚴正執法,「不能夠放過任何線索,必須將不法之徒繩之於法」,否則香港法治蕩然無存,並且要求警方保障前線記者人身安全和採訪權利,而且批評當時有人奪去電視台攝影機阻礙拍攝,是公然強搶新聞部財產,會保留法律追究權利。立法會民主派議員發表聯署聲明,嚴厲譴責有撐警「藍絲帶」支持者集會時襲擊到場採訪的記者,批評兇徒損害新聞自由,更危害記者人身安全。「反佔中大聯盟」召集人周融也惺惺作態,強烈譴責有人使用暴力。至於會否與「藍絲帶運動」召集人李偲嫣劃清界線,周融僅稱會與任何動手衝擊的人士劃清界線,又表示支持警方嚴正執法云云。賊喊捉賊,此之謂也。
10月27日,「佔領中環」發起人陳健民和戴耀廷決定稍後返回校園復教,佔中團隊也逐漸把事務性質工作如糾察隊、醫療隊、物資隊等,交棒給學生。陳健民指出:佔中團隊多是有工作在身的成年人,需要慢慢回復正常生活。和平佔中團隊成員日後只會在下班後才會到場,不再日日夜夜在佔領區。他希望學生可以帶動場內更多人協助場務工作,如自組糾察隊晚上巡邏,「運動進入長時間,就要開始共同管理」,「在場的人所見到的領袖,以及政府選擇的對手都是學生,所以好多重要的決定,如果學聯不同意,是很難去做」。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認為:市民一直都有自發糾察隊,會與佔中三子協調工作,也希望佔中方面保留義務法律團隊。另外,陳健民也表明「自首的問題必須處理」,目前佔中內部正討論自首時間表,他個人希望自首行動可與整個運動同步,「令社會明白公民抗命的意義是甚麼」,但不必提前自首。換言之,從今以後,學聯將會成為目前學聯、學民思潮、佔中三子、泛民主派、民間團體五大板塊當中的主導力量,但仍然會跟其他板塊保持溝通,共同協商。這未必是最理想的安排,但卻是目前的實際狀況。
同日,針對特首梁振英早前提出的「1.4萬元入息選舉論」,指「具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不應以人數掛帥,否則會令政策傾向低收入階層云云,地下黨員工聯會榮譽會長陳婉嫻開腔批評特首言論「傷盡打工仔的心」,建議梁振英應多讀書,盡顯白臉黨員本色,但見狼英思維紊亂。針對梁振英早前提出的「宗教界及體育界無經濟貢獻論」,體育界深表不滿,「牛下女車神」李慧詩及亞洲殘疾人運動會輪椅劍擊金牌得主余翠怡,均指出強烈質疑,後者更反問香港價值觀是否「窮得只剩下錢」。香港殘疾人奧委會暨傷殘人士體育協會也發表聲明,批評梁振英說法不公允。及至28日,梁振英就其言論引起基層市民、宗教界、體育界關注及誤解表示「唔好意思」,但卻沒有為自己言論衷心道歉,只為別人誤解自己感到遺憾。他依然強詞奪理解釋有關言論是關於實踐《基本法》中「廣泛代表性」與「均衡參與」的原則(按:但該法根本沒有「均衡參與」原則),聲稱每個界別都要重視,不因人數多少或經濟貢獻而傾斜向某界別(按:但又因為甚麼原因,特別傾向商界、人大、政協、漁農界?)。根本就是死性不改,從來不會為其言論誠心反省、道歉、問責。
10月28日,大律師公會晚上發表聲明表示:違反法院禁制令是侵蝕法治的行為,造成極壞先例。公會重申人大常委會8月31日的決定在公民及政治權利方面施加不合理限制,但這並不等同市民因此有權走向另一極端,強調法治不認同「你做初一、我做十五」的策略,否則無異於擅自執法,可令社會陷入無法狀態,危如累卵,破在旦夕,質疑一旦失陷,將有違佔中初衷云云。事實上,如果大律師公會單純以這套標準來檢視現狀,那麼「公民抗命」只可能是破壞法治,不可能有「違法達義、實踐法治」的任何可能性,因為公民抗命本身恰恰就是「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亦即「你不公義、我就要和平違法不合作」。如果大律師公會所在意的,只不過是法院發出禁制令後必須被遵守的權威,那麼正是把「法律」偷換為「法院」這個概念,迴避「公民抗命」就是擺明違法,跟叛逆法院與否無關。正如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所表示,法院禁制令屬民事性質,當法院認為這些作為是藐視法庭,當事人只要承擔罪責,本身正是違法達義的「公民抗命」,不能一概而論地說成是違反法治。
同一日的重頭戲,與其說是在三個佔領區傍晚黑衣撐傘默站87秒的盛況,不如說是落在田北俊一個人身上。自由黨黨魁田北俊在10月24日曾經公開呼籲特首梁振英考慮向中央請辭,全城譁然。事隔四日,全國政協常委在北京開會,其中一個議程竟然是討論撤銷田北俊的全國政協委員職位,並在29日表決通過。理由是田北俊違反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的一項「政治決議」:政協委員「積極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消息指田北俊近日言論違反政協章程。與會的全國政協常委陳永棋聲稱:委員並非不可批評特首,但仍要支持特首,而田北俊「叫佢辭職唔係支持佢(梁振英)」。自由黨創黨主席李鵬飛卻認為此舉是要殺一儆百。畢竟,在共產黨眼中,哪會容得下異見?哪能容得下反對主旋律的聲音?然而,今天共產黨開除田北俊之後,就會因而嚇怕香港工商界與一眾富豪嗎?我看未必,反倒是共產黨這次被香港工商界與一眾富豪嚇壞了!局勢越來越向共產黨不利的方向發展,共產黨整套對港統戰計畫瀕臨破功邊緣,目前情勢外表平靜,但是內裏已經波濤洶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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