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與法制委員會今(6)日初審通過「總統交接條例」草案,確認未來新舊政權交接期間現任總統職權,這次民進黨團在人數優勢下通過黨團版本的「總統交接條例」草案,未來在總統交接期間,包括中央機關重大政策、特別預算、締結條約以及簽署兩岸協議等重大政策,均必須諮詢總統當選人意見,不過因為立法不及,本屆總統交接將不適用。
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初審《總統交接條例》草案,在民進黨人數優勢下通過民進黨版本,特別針對受到爭議的重大政策制訂,在此條例下,規定將必須先諮詢總統當選人,等於限縮了現任元首的職權。
根據民進黨版「總統交接條例」草案,總統及中央行政機關就重大政策、特別預算、締結條約或簽署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定協議前,應先諮詢總統當選人之意見。
此外,針對遭遇重大政策時,總統當選人就重大政策、預算,得擬具書面意見送交接小組,並由交接小組協商之,若經立法院院會決議者,中央行政機關應即依其決議辦理。
此外,條例也規定,在政權交接期間,總統及各機關首長於交接期間,不得任用、遷調或核定公務人員、陸海空軍上校以上軍官,以及公營事業與泛公股事業之負責人,但不包括董監事屆期改選。不過若有必要,包括上校以上軍官、駐外人員等也設有彈性規定,得不受條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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