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農族人王光祿(Talum)因被控非法獵捕野生動物以及非法使用槍枝等罪名遭判決3年六個月,包括原住民青年陣線等多個聲援團體今(14)日上午前往最高檢察署為王光錄先生請命,並遞交各界連署聲明,要求檢察總長顏大和能依原住民基本法精神,並衡量個案情況,提出非常上訴,以及暫緩Talum服刑,同時聲援團體也預計會在下午前往監察院陳情。
為了年邁老母欲食山產,布農族人王光祿(Talum)因而外出打獵,卻因非法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再加上非法持有槍枝兩項罪名遭到起訴,儘管Talum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但仍遭駁回,即將入獄服刑,卻擔心老母親安危,同時由於Talum持有的為土製槍枝並非制式,以及考量原住民狩獵文化,包括多個原住民與人權團體特地發起請願活動。
今日上午先前往最高檢察署陳情,認為呼籲檢察總長顏大和應該按照原住民基本法第19條規定,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依法從事獵捕野生動物,以及原住民使用槍枝有其生活上的必要,對原住民族持有自製獵槍已採開放態度等理由,要求最高檢察署衡酌情況,提起非常上訴。
聲援團體表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已規定,原住民未經許可製造、「持有」自製獵槍供生活之用僅有行政罰而已,但法官卻自行增加解釋,認定王光祿的獵槍或係”撿拾”而來或子彈裝填方式不符原住民傳統等理由,認為不是用該條文。
此外,聲援團體更批評,做出這些言論者,竟是「原住民族專庭」法官,這已完全看不到原住民族專庭存在的意義。因此今日下午也將前往監察院,向監察委員陳情,全力協助獵人「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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