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新聞搞對立 蕭美琴痛斥:煽動人心的選舉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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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贓抹黑又一例!?一紙馬政府時期的縣府公文,竟然成了攻擊小英政府的烏龍新聞!?針對農地回饋金意見調查,卻硬說是新政府將花蓮排除在外,立委蕭美琴直指這樣的扭曲事實,就是為了打擊民進黨花蓮市長候選人張美慧,而對手透過媒體釋放假消息,煽動人心,激化對立,更是令人痛心。
 
馬政府時期行文各縣市政府,詢問地方修正農發條例意見,縣府回函主張「全縣應計收農地回饋金」以符土地利用公平原則,不料,在市長選情緊繃時刻,地方媒體卻報導這新聞,但內容卻誣指花蓮被排除適用免繳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的「偏遠地區」鄉鎮,消息一出牽動地方政局敏感神經,立委蕭美琴剛剛貼文罕見動怒,有人故意扭曲事實攻擊新政府,企圖影響選情,讓人遺憾…。
 
這則「烏龍報導」昨天見報後,國民黨花蓮縣黨部即發出採訪通知高談土地正義,但不知何故又臨時取消。此外,花蓮市長補選也有候選人藉此「將錯就錯」,痛罵小英政府未能照顧農民,並廣發報導誤導選民,引發各界誤以為新政府對偏鄉不公。
 
立委蕭美琴在臉書貼文指出,這則報導的標題跟內文都在修理新政府不把花蓮當偏鄉,不過,奇怪的是,這是馬政府時期行文各縣市政府,詢問地方修正意見,花蓮縣政府不知道是否為了讓縣庫財源更充裕,還是如公文所說,認為「目前本縣交通佈建尚屬發達」,自己回函主張「全縣應計收農地回饋金」。
 
今天,花蓮縣議會臨時會上,藍綠議員也強烈關切農地回饋金事件,縣長傅崑萁表示此公文為一層決行,當初縣府回函農委會意見時,公文非他簽署;農業處長羅文龍表示,去年縣府公文回函認為農地變更開發應有門檻,所以才主張花蓮「非偏遠地區」並徵收回饋金。不過,因各方包括綜合議員意見後認為,昨天已再次發文農委會恢復偏鄉補助地方(花蓮市除外),取消收取回饋金制度,以提升投資者意願與降低成本。
其實,蕭美琴說,回饋金是否該收,見仁見智,也可討論,各縣市都有所考量。但縣政府自己提的主張,卻被拿來修理民進黨政府,還有候選人拿來到處發送,企圖影響市長補選,打擊民進黨提名市長參選人張美慧。
 
蕭美琴說,已故市長田智宣之所以受歡迎,因為他認真做事,不會扭曲事實來攻擊別人。這種誣指的消息報導,讓人相當遺憾…
 
有關農地變更回饋金一事,農委會昨天發新聞澄清,行政院東辦副執行長李旭寧也認為,這篇報導已讓人產生誤解,他說,花東原本有16個鄉鎮(花蓮12個、台東4個)不需繳交「農地變更回饋金」,依據農委會5月25日新的公告,這些地區的農地變更以後都必須繳納「回饋金」,這是農委會依據花蓮縣、台東縣政府的意見所做的修正,這16個鄉鎮 「被刪除」 的說法並不正確。
 
他解釋,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2條規定,農業用地變更作非農業使用,除符合例外規定,應視其事業性質繳交回饋金,供農業發展及農民福利之用;同條第4項第3款規定,屬「興辦之建設、設施位於經濟部公告為嚴重地層下陷地區,或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偏遠、離島地區」者,得免予繳交回饋金。
 
因而農委會於89年訂定「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以下簡稱回饋金辦法)」、91年公告85個鄉鎮屬於「偏遠與離島地區」得免繳交回饋金。依據「回饋金辦法」,應撥交所收取之回饋金二分之一予縣市政府。
 
李旭寧說,因應社會變遷,去年(104年)農委會即召集縣市政府進行檢討修正作業,中央地方各司其職,關於「偏遠地區」的認定,係由各地方政府依其轄內區域發展、交通佈建、產業發展及農地分類分級成果等進行整體評估後,再向農委會提報包含範圍與理由的「偏遠地區範圍檢討修正表」,例如花蓮縣(104年11月)所提報的範圍是「全縣計收」,理由是「全縣應統一計收變更回饋金」,台東縣(104年5月)亦復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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