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不服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決議中投、欣裕台收歸國有的處分,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北高行)裁定,行政訴訟確定前停止執行,對此,黨產會今(3)日表示,經徵詢各委員的意見後,決定不抗告。
黨產會去年11月底決議將國民黨持有的中投、欣裕台股權約156億元收歸國有,國民黨與中投、欣裕台分別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12月16日裁定,在本案訴訟終結確定前須停止執行,不服可在10天內提抗告。
黨產會今天下午召開第九次委員會議,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於會後記者會表示,北高行將「認定國民黨所持有的中投與欣裕台股權為不當取得的財產」視為一個確認處分,同時在裁定意旨中否決這部分停止執行的聲請,也就是說,對於這部分的處分依然有效,北高行正面肯認了黨產會認定國民黨持有的中投及欣裕台的股權,屬於不當取得之財產。
她說,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5條及第9條規定,不當取得的財產禁止處分,也就實際保全了不當黨產,同時也階段性地達到了黨產會一再聲明的立場:創造政黨公平競爭的環境。
施錦芳指出,雖然命移轉的部分北高行裁定停止執行,但依北高行的裁定意旨顯示,此停止執行是為了能讓相關爭議,透過本案訴訟的正式程序加以釐清,並同時落實轉型正義的精神,黨產會也認同最終要透過本案訴訟的進行解決不當黨產的爭議。
施錦芳認為,現在該是國民黨如實衡量自身的正當財產收入,量入為出規劃自身營運成本的時候,不應該有某一政黨一方面得以取得政府給它的競選費用補助,另一方面又能擁有黨國一體年代留下的不當黨產的資源挹注,「這絕對是不公平的」。
至於中投、欣裕台何時收歸國有?施錦芳回答,等本訴訟結束才收歸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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