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政府執政8年,司法界交出什麼樣的成績單?除了一些大案如魏應充判決無罪、趙藤雄判決免囚、李全教拖延審理、林益世交保後輕判7年…等比較為國人熟知者外,還有許多大咖在判決前後逃亡中國,逍遙法外。這兩種情形,都讓司法正義無從伸張。最新出版的一期《壹週刊》,即披露這8年來,有超過百名要犯潛逃出境,尤其今年更有28人潛逃。由於馬政府向中國頻頻示好,因此中國成為這些罪犯的逃亡樂園。
《壹週刊》引述調查局的統計數據指出,我國重大潛逃海外要犯,累計至今共有212人,其中馬政府執政8年期間就有超過百人,而且近4年有增加趨勢:2012、2013年外逃14人,去年激增到21人,今年更飆到28人,平均每個月有2名要犯外逃,顯示司法體系和出入境管理都出現很大漏洞。
這些外逃要犯主要是經濟犯,以掏空資產、吸金、炒股者為大宗;換言之,逃掉的大多是有錢人。他們在台灣非法撈錢,然後債留台灣,一走了之。
這些要犯主要藏匿在中國,有121人,佔逃亡總數的6成;其次是美國,44人;第三是加拿大,16人。其餘如泰國5人、日本4人、馬來西亞2人等。也有少數人行蹤不明。
按照常理,逃亡者應該是逃離本國越遠越好,但有高達6成逃到離台灣最近的中國,其中原因耐人尋味,主要是牽涉雙方政府「合作打擊犯罪」的意願。事實上,有些經濟犯如陳由豪債留台灣、前進中國,取得中國身分證,甚至在福建發展龐大的石化王國,威脅台灣石化產業的發展。這種人除非成為中國經濟的負擔,否則在中國當局的庇護下,根本無法引渡回來。
這些在馬政府執政期間的外逃要犯,包括前立委羅福助、苗栗縣前縣長何智輝、嘉義縣前議長余政達、台南縣前議長黃郁文、地下金融教父萬眾、交通銀行前董座梁成金、遠航前董座崔湧(今年3月在美國自殺)與前總座陳尚群等人。此外,多重官司纏身的工總前理事長陳武雄,循小三通從金門偷渡中國,投靠陳由豪;被司改會評為「恐龍檢察官」的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涉貪瀆判刑11年半,則在發監執行前外逃。
《壹週刊》指出,這些人非但不用面對司法,連犯罪所得也沒繳回。有人大剌剌憑著雙重國籍從國門搭機出境,有的人面孔就算全國皆知,照樣也有本事搭漁船偷渡出海,逍遙法外;反倒是一般小老百姓犯罪,插翅也難逃法網。報導也提到,現行司法體系存有太多潛逃漏洞。
針對《壹週刊》的報導,法務部表示,防止要犯脫逃的根本解決之道,應該修正《刑事訴訟法》,增訂「被告到庭聽判」、「宣告重刑庭羈押」等規定;而在修法之前,法院應於偵審期間,克盡「該押則押的法定職責」。法務部稱,該意見已獲得行政院長同意,要求法務部邀請司法院等相關機關,共同研議修改《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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