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應汰弱留强 方為人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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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憲法保障法官為終身職,依法官法及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特別規定,法官65歲可申請轉為優遇法官,並申請退休,年滿70歲才強制優遇,過去軍公教年改前,法官滿65歲,會選擇申請優遇,但年改後,月退休俸一下子少了3萬元,想優遇的人變少了,這不就變成法官高齡化,無法汰弱留强讓年輕優秀法官加入?

法官的工作,並不是每個人都很忙,高檢署是公認的閒缺之外,如果您到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您就會羡慕那裡的法官了,那兒可真是舒適的環境,而行政法院法官向來都是複製國稅局的答辯狀,且以財政部吏官為師,難怪行政訴訟勝訴率僅6%,該院法官林秋華曾對外說過:我年記大了,證據看了,但忘了,如今他仍貴為該院法官之一員,這就讓人丈二金鋼,他既然年紀大了,是不是也該申請優遇了。

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在2017年11月28日施行後,司法院讓稅務專業法官就地合法,而這些人却死守著高等行政法院,無疑阻礙優秀法官的普昇之路,一粒屎也壞了一鍋粥。

除了法官的問題外,司法也存在結構性問題,之前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最新民調,近8成的民眾不信任法官的公正性,對檢察官的犯罪偵查工作滿意度也只有近3成2,人民對司法的高度不信任。而司法院為了解民眾對於司法現況的反應以及司法改革政策推行的看法,辦理「司法輿情現況調查」,但成績並不理想,已進行3年多的司法改革,民眾滿意度僅27%,為何司改成效不彰?知名政論節目主持人胡忠信曾表示,如果司法拉幫結派,蔡總統改革當然推不動!筆者以為司法出現結構性問題,近親繁殖,拉幫結派,用的人不是專業,而是聽話的人,對國家很大的傷害,當然司改不會成功。

筆者呼籲司法院應使出全力,讓法官汰弱留强,並且解決司法界結構性問題,不要拉幫結派,用有專業而不是聽話的人,方為人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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