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的台灣,為了共同打造「台灣民主2.0」,台灣應該進行「全面政治改造」,它至少應該包括:台灣新憲法、中央政治體制改造、政黨體制改造、國會制度改造、選舉制度改造、司法改造、地方制度改造等。其中「司法改造」一項,最為台灣人民所長期詬病與高度期待,最為眾人所矚目與有迫切的需要。
蔡英文總統所領導的民主進步黨,面對2022年和2024年的台灣兩種大規模的選舉,「司法改造」絕對是台灣選民所特別關心的一個重要政治議題,它是檢驗蔡英文總統所領導的台灣政府和民主進步黨,在「司法改造」方面,其施政作為是否能展現出她的真有誠意、決心、能力及施政魄力,做出一個亮麗的成績,以挽回她當選台灣總統之後,在台灣的「司法改造」方面,一再遭受到在野黨與各界人士的嚴厲批評與高度期待。例如:蔡英文總統被質疑是說一套,做一套!沒有認真思考與做好她在野時信誓旦旦所宣稱要特別推進台灣「司法改造」之承諾。
蔡英文總統領導下的「台灣司法系統高層領導人員的升遷與是否重用」,是檢驗台灣「司法改造」是否領導統御能力佳,用人唯才、大公無私、政治清廉、端正政風?或是領導統御能力差勁,公器私用、結黨營私、整肅異己、借刀殺人、迎逢拍馬、敗壞政風等的重要指標?
基本上,「憂鬱症」在校園裡或職場上是較常出現的疾病之一。例如:高中生、大學生、研究生、留學生、大學教師、秘書、媳婦、律師、會計師、檢察官、法官、工程師、建築師等,雖然本身優秀,努力認真,但是有來自內外的重大壓力,特別是來自長官的高壓與過多的工作,不合乎「法、理、情」的嚴苛對待,總是會讓人透不過氣,造成極大的困擾與多方面的嚴重傷害。各級主管和人事行政部門就必須重視且要協助妥善處理。
我在台灣大學的校園裡,四十多年來,常見到我周遭的教職員工生,有些人突然遭受到重大的衝擊,或長期積累有來自內外的重大壓力,因而有不少人患有輕重不一的「憂鬱症」,睡不著,難以入眠,情緒低落,生活失調,甚至痛苦到想要自殺,以致在工作、學習、互動、溝通、協調、人際關係等方面,有出現一些較特別的狀況。其實它就像感冒、牙痛、結石痛一樣,就必須一方面尋求醫師馬上治療,透過專業的醫藥來妥善控制與改善,另一方面就必須針對個別的「壓力源」,予以解除壓力或減低壓力,或調整不同的工作環境和工作崗位的方式,來妥善對待;這樣也就可以立即對當事人的身心靈有所助益!同時有憂鬱症者的學業或工作,也可獲得適當的處理及其權益可有所保障與維持!
當事人的各級主管和同事或同學,若是能以「同理心」友善對待,許多案例也就可以獲得重大改善,解決了我們每一個人都可能會碰到的困難問題。這些是我在台灣大學法學院和社會科學院先後擔任教授兼副院長、所長、主任的作法,也是我長期協助處理工作同仁和許多台大學生患有「憂鬱症」者的豐富經驗談。
根據報章雜誌的報導,十多年來,苗栗地方法院的各級主管和人事部門,對於從學生時代就極聰明、美麗、有智慧、有氣質、品學兼優,仁愛慈悲頗受各方好評,有極優異表現的時代女青年,且長期有優秀表現的司法人員周靜妮法官,在職場上遭受重大壓力而造成屬於職業災害的憂鬱症的身心狀況,有所了解。
然而,特別是近三年,台灣司法系統人員竟然毫無「同情心」、「同理心」,某長官或同事難道是為了什麼?非得採取「不論是非,不分輕重緩急,不合乎法理情,不擇手段,整肅異己」的惡質霸凌鬥爭手腕,上下其手,裡外勾串,居然藉著某一案而偏頗地擴大渲染,落井下石,對有憂鬱症的周法官進行一系列的霸凌鬥爭,以「政治整肅」的手法,上行下效,整票人圍毆一個原本極優秀的司法人員!在僵硬的台灣司法官僚體系下,一般同事或參與開會者,噤若寒蟬,不敢違背長官或派系的旨意,在「官官相護」、「一言堂」的制度性嚴重弊病之情境下,她(他)們無視於部屬或同事長期遭受到職業傷害而導致的憂鬱症的身心困擾。周法官雖然很不幸有憂鬱症,但是這並無礙於其專業能力和職務之行使,只是有時身心不適時,失眠而服藥有產生一些副作用,導致作息需要彈性調整。
事實上,周法官已盡力克服病魔纏身的困擾,且為了能夠盡忠職守,日夜加班,不斷補班,突破萬難,拼命完成應盡的責任、義務及達成任務。各級長官和司法體系同仁難道毫無人性?不看其長期的整體表現,卻只針對一時的個案和狀況,就想方設法抓東拉西,胡搞瞎整!使得周法官遭受到前所未有、變本加厲的打壓與極重大的衝擊,身心靈嚴重受到巨創!如此這般狠毒地對待一個有憂鬱症的工作者,情何以堪?良心何在?天理何在?
苗栗地方法院的長官,難道有什麼深仇大恨嗎?或有什麼難以啟齒的心願與目標想要達成?為什麼一定非要「窮追猛打,變本加厲,猶如對待寇讎一般」,非得如此心狠手辣地一定要霸凌鬥爭一位女法官,要讓一位不幸患有憂鬱症職業災害的優秀司法人員來為司法獻祭?這就像「路人甲」被一群無良心、良知、良能的「狠心惡人」圍著痛打,且要讓受害者置於死地?這些元兇與共犯的冷血、殘酷、卑劣,「不合乎法理情,不擇手段」,難道以為藉此事可以展現其「領導統御能力」、「公平正義」、「愛護與照顧同仁」?
現今這種台灣司法界「大欺小,強打弱,呈現多數暴力」的敗類與惡質歪風,居然如此毫無人性,沒有同情心,沒有同理心,且不兼顧法理情,特別囂張跋扈,敢明目張膽地公開霸凌鬥爭有憂鬱症職業災害的法官,實在是令人憤怒!看不下去!引起公憤!
台灣司法界存有許多敗類與惡質的歪風,長期為國人所詬病,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多年來,蔡英文總統口口聲聲說要「司法改造」,時至今日,相當令人遺憾,「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台灣的「司法改造」,至今仍是呈現「說多做少」、「說一套,做一套」!政府和執政黨尚未有全盤性的、長遠的、優質的、令人振奮的「司法改造」方案,也尚未看到有採取真誠的、有決心的、有魄力的具體「司法改造」行動,更尚未展現出實質的「司法改造」成效。例如:關於「太極門假案」(1996),已推拖拉25年多,還變本加厲,繼續霸凌鬥爭「太極門」的相關人員,以致被迫已發展成為國際人權組織所矚目的台灣人權受害政治案件,至今尚未妥善處理!「太極門案」的真解決,就是一個檢視蔡英文政府與民主進步黨是否有決心進行「司法改造」的重要指標。
雖然如此,我們國人仍然寄予厚望,期盼她在所剩無幾的、有限的總統任期內,能夠趕快「快馬加鞭」,緊抓「司法改造」這一項目,它是台灣「全面政治改造」中最具有指標意義的項目,屬於最重要的關鍵之一,若能真正落實「司法改造」,則國家幸甚!台灣人民幸甚!
再者,現今台灣司法界又出現這種粗暴野蠻的「官場現形記」,難道沒有更好的解決途徑,善待長期品學兼優,家庭生活幸福美滿,但是不幸遭受一定程度的職業災害而有憂鬱症的法官?周法官最需要的應該是人性的「愛與關懷」與醫藥治療,而非「霸凌鬥爭」!台灣司法機關為什麼一定要欲置有憂鬱症職業災害的受害者於絕境,讓人無路可走呢?
事實上,數十年來,周法官是職場上職業傷害之受害者。若是這幾年苗栗地方法院的長官與同事多加給予「愛與關懷」,而不是如此這般冷血、殘酷地嚴苛對待與過度的施壓,多重的加碼晉級修理,猶如對待仇人、敵人般的殘酷「不理性」、「無人性」。基於《憲法》上的保障、基本人權與醫療需求,及法理情三者兼顧,司法院實在應該讓周法官繼續在司法適當崗位任職,她一定仍然會是一位極優秀的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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