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杉原棕櫚度假村開發案上月月底通過環評大會後,引起當地部落族人極大反彈。本月6日,多位原住民部落族人和環團到行政院抗議,甚至下跪陳情。昨(7)日在立法院衛生環境委員會,多位跨黨派立委輪流痛批原民會失職失能,明明知道開發單位未取得當地部落同意,環評會議中卻消極不作為,只會在事後發聲明稿「深表遺憾」。
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說,這十幾年來,原住民為了傳統領域被侵佔不斷走上街頭,走到行政院跟立法院;今年環保署宣布要停止在國家公園內挖礦,原本是對原住民社會的一劑強心針,結果不到一個月,立刻就讓東海岸最大的開發案棕櫚案通過環差分析會議,對原住民來說,大家都非常失望跟憤怒。

高潞・以用舉花蓮港口部落2012年「封冰箱抗爭事件」為例,要求原民會不要再繼續失能,使族人權益面對開發案總是被犧牲。(李秉芳攝20160707)
高潞・以用問環保署長李應元,他在5月26日受質詢時,針對環評施行準則第五條的「環境敏感區域為限制調查表」要求將原住民傳統領域納入其中,曾經表示會去深入瞭解情況,也會尊重原住民族,然而現在的諸多爭議,卻一再顯示政府仍然對原住民族不夠尊重。
民進黨立委蘇治芬則問原民會,到底除了發聲明「表示遺憾」之外,還會什麼?蘇治芬強調,原民會若是真心遺憾,不認同開發單位的惡劣行為,環差會議當場就應該退席抗議,而不是讓權責內應該照顧跟保障的族群,還要跑到行政院去下跪抗議陳情。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情況,就是因為原住民已經跑遍所有權責單位,不知道還能去哪裡訴求,「但我們明明就有原民會啊。」
本身是「都蘭媳婦」的民進黨立委蘇巧慧指出,下禮拜就是豐年祭了,現在部落的親友們都非常憂心棕櫚度假村開發案將成為東海岸開發倒下的第一張骨牌。既然現在在部落知情同意上有爭議,應該按照行政院的相關指示,沒有得到部落同意之前,這案子不能動,也必須整體檢討環評制度失靈的問題。
民進黨立委陳瑩則說,台東海岸線很美麗,但短短的台十一線,十公里內就塞了四個開發案,很多觀光客很期待,財團也很高興,但是長期住在這裡的原住民卻笑不出來。陳瑩指出,《原基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主管機關應於此法施行後三年內,相關法律要修正,要以此為行事準則,在此之前請其他開發案不要再踩紅線。
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也說,肯定環保署主動提出環評制度的修改調整方向跟期程,該署承諾將來會做出整體社會影響評估,包括將原住民的生活跟文化都一併列入評估範圍。但如果現在環保署在棕櫚案的態度是如此,把責任都推給原民會跟其他單位,要如何讓民眾相信未來會保障原住民傳統領域不受開發案侵害的權益?

環保署長李應元跟副署長詹順貴,因六月底環保署的環差會議通過爭議極大的杉原棕櫚度假村開發案,在立院接受立委質詢。李應元強調環評會議應該中立。(李秉芳攝20160707)
環保署長李應元強調,這案子現在的爭議可以看出,環評會議的功能有限;其他權責單位若認為案子有任何不妥之處,應該在環評會議就要提出,或是一開始就不要把案子送進環保署做審查。
原民會汪副主委針對立委質詢提問,表達針對目前棕櫚案的爭議,將會持續監督地方政府要求開發單位必須踐行《原基法》第二十一條的原住民知情同意權。
不過,由於原民會和各縣市政府主管族群事務的機構,其實並非上下直屬關係,原民會也缺乏地方基層單位可以協助監督把關。《原基法》究竟能不能有效發揮其保障功能,恐怕還是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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