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向台北地院聲請,將前總統馬英九限制出境,日前遭台北地院二度駁回聲請,柯建銘再提抗告,高院今(27)日駁回抗告,全案定讞,柯建銘不得再提抗告。
柯建銘於今年4月19日向台北地院提起自訴,控告馬英九涉及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認為馬英九的女兒、姐妹均具有美國籍,又久居國外,馬英九疑似持有綠卡,且除了此案外,還涉及其他刑事案件,卸任後還受邀準備赴香港演講,恐有逃亡之虞,聲請將馬予以限制出境,以保全證據。
北院日前裁定指出,法院至今尚未傳喚過馬英九,因此馬迄今並沒有拒不到庭的情況,無從認定馬有逃亡之虞,而柯建銘質疑馬持有綠卡、家屬久居國外可能潛逃,只是柯建銘單方臆測,沒有具體事實,因此聲請於法不合,不足以讓合議庭認為有必要依職權發動對馬英九限制出境。
台北地方法院4月29日駁回聲請,但柯建銘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5月17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重裁,北院6月13日二度駁回聲請,柯建銘批評,完全違背刑事法理基礎及社會期待,再提出抗告,並要求本案法官邱瓊瑩應迴避。
高等法院審理後,今天駁回確定,柯建銘不得再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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