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案風波延燒至今,政院大動作移送六名相關首長,使得事件看似暫告一個段落。然而被移送的名單當中,卻讓人有些許疑慮,有些人與兆豐案關係不大卻也被移送,如前金管會主委王儷玲與陳裕璋。更有些人明明牽連更深,卻始終安然無恙,如前財政次長吳當傑跟前國庫署長凌忠嫄,讓人不得不質疑移送監院名單的公正性。
前金管會主委王儷玲,任期時間不長,於政黨輪替交接期間,且是事件即將爆發但尚未爆發之時,所負責任不大;而前金管會主委陳裕璋,任期更早在兆豐案之前,與兆豐案並無重大關連,然而兩人卻同樣被移送監院。政院將這兩人移送監院,對於涉入事件與否的標準如此之高,那麼涉入更深的吳當傑跟凌忠嫄,何以至今仍然置身事外呢?
凌忠嫄身為前國庫署長,公股行庫屬其轄業範圍;更於兆豐案發生期間擔任兆豐董事,與兆豐案不無關連。而吳當傑過去擔任財政部政務次長,更是負責督導公股行庫。先前許虞哲也向媒體澄清在他過去擔任財政部常務次長時,公股行庫的相關公文只有吳當傑跟張盛和看得到,他都看不到,證明吳當傑責任與張盛和相同,何以政院只移送張盛和卻獨漏吳當傑?
如果王儷玲與陳裕璋都需要移送監院,何以凌忠嫄與吳當傑這兩人責任更大,卻被政院忽略?這當中是否有政院包庇護短的嫌疑?
尤其先前外界盛傳,林全自上任以後,卡住所有公股銀行董座人事案,是為了配合吳當傑的旋轉門條款,不讓他的人事案顯得特別突兀。而儘管外界已有這般質疑,林全仍無畏輿論質疑,讓吳當傑就任華南董座,證實外界傳言非虛。
《新新聞》甚至報導,林全本已內定由吳當傑擔任華南董座,而華南董座徐光曦則改擔任兆豐董座。然而吳當傑須至9月才能就任,若非兆豐案爆發致使徐光曦必須火速上任,否則徐光曦原本也得配合吳當傑的時間就任。因為吳當傑一人,使得兆豐案錯失即時溝通處理的時機,也因此被美國重罰。儘管這部分並非吳當傑之責任,但證明林全對吳當傑有嚴重的偏心徇私,已至以私害公之程度。
再對照吳當傑至今未被移送監院之情形,亦無須負任何政治責任,還可領著比總統還高的董座薪水,讓人不禁懷疑林全對吳當傑有所袒護,已至敗法亂紀,令人髮指之程度。
林全愛用自己人,早已眾所皆知,外界已有「財政幫」、「部屬幫」、「紅酒幫」來形容這些受林全重用的人。倘若這些人真是賢才也就罷了,但為了吳當傑一人如此荒廢法紀,縱使他是賢才也踰矩太過。此舉等同昭告天下,只要投林全所好,得林全偏愛,便如同得免死金牌。往後政府官員盡是深受林全厚愛的奸宄權佞;甚至上梁不正下梁歪,這些靠關係的官員也用同樣的標準用人,吹起歪風敗壞政綱,走回過去國民黨執政時的歪路。
「千里之堤,潰於蟻穴」,蔡英文若繼續放任林全這般偏私包庇,只會姑息養奸;再不即時改正,最後就會步入國民黨的後塵,失去整個政權,並如過街老鼠般被人民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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