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電影院放電影前的政令宣導短片,朝野立委認為不合時宜,應修改《電影法》予以廢除,「不應讓民眾花錢看電影,還要看洗腦的宣導片」,但文化部長洪孟啟則認為有其必要,民眾反彈主要是「形式問題」,然而是否涉及「洗腦」?則又勾起箝制文化與言論自由「白色恐怖」的會議。
事實上,洪孟啟本身並非沒有經歷過那個思想戒嚴的時代。昨天(22)日他在文化部人權館籌備處舉辦的「追思與緬懷:白色恐怖時期政治受難者追思紀念會」中致詞時,還特別提到他在白色恐怖時代的親身經歷,只是故事沒有講清楚。
根據文化部的新聞稿,洪孟啟提到,在大學時,有一位滿懷抱負、理想,卻對時局不滿的好朋友,一番熱血組成「自覺運動」,期待以年輕的力量,改變社會。卻因此鋃鐺入獄,送往綠島服監,年輕美好的青春歲月,只換來在綠島的無限唏噓;20年後,白髮蒼蒼的50歲老人,已失去年輕時的意氣風發,只悵然的說:「我想回家!」
而洪孟啟在致詞中,也特別感謝2位警察,「提醒年輕的他小心言行舉止,使他與白色恐怖擦身而過」;他說,在戒嚴時期,年輕人的心中都有一條紅線,明白行與不行的尺度。現在,期待對權力節制的政府,抹去年輕人心中的紅線,讓社會走向更公平的道路。
洪孟啟提及的「好朋友」被送到綠島的事情,其實是「自覺運動」之後的「統一中國語言會案」,1969年2月,曾擔任過國立政治大學代聯會總幹事的許席圖被以「意圖顛覆政府」的罪名逮捕,關押於景美看守所,最後被因審訊時被刑求,而導致精神分裂症的悲劇。
許席圖在1973年送入台北市立療養院,1977年送往省立玉里養護所,1983年改送至萬寧作業治療中心,並未如洪孟啟所稱的「被送到綠島」。
昨天也出席景美人權園區活動的關懷協會前會長蔡寬裕證實了洪孟啟所說的這段往事,也還原洪所說的部分經過。
蔡寬裕解釋洪孟啟提及「感謝二位警察的提醒」的說法背景,是因為在當時,洪參與抵制日貨、日本電影等行動,曾遭維持秩序的警方逮捕,而警察訊問洪「是否基於愛國心才參加」、「有沒有跟壞人在一起?」、「有沒有不良企圖(指顛覆政府)」,讓洪心生警覺而小心回答,得以避免跟許席圖一樣的下場,或者被送綠島。
蔡寬裕說,「警察的提醒對洪孟啟來講是好事,因為,在那個時代,警察和特務畢竟還是不同的」,這件事不涉及反政府,比較單純。
而當年之所以掀起反日運動,主要是有一中國人「投奔自由」跑到韓國,要求日本給予政治庇護而遭拒,最後被遣送回中國,這件事當時引發台灣大學生極大反彈,因而發起挺制日貨、拒看日本電影等活動,對「投奔自由」人士表示聲援,「但這件事,和反抗國民黨政府是兩回事」、「國民黨本來就有某種反日情結,對於大學生反日活動,並不像對待反政府人士一樣」。
就算是如此,「閃過」白色恐怖的洪孟啟,當年應該也感同身受,對於意識形態灌輸之害,對抗之難,不可能沒有警覺,而他在處理放電影前的「政令宣導」其中的政治敏感,就應該更加謹慎才是,而非轉移焦點至技術問題,僅聲稱民眾不喜歡「政令宣導片表現方式」,畢竟在媒體多元化的網路時代,從大眾傳媒到網路社群,政令宣導管道多得很,又何必透過法規來強制電影院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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