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蘇嘉全今(29)日上午召集朝野協商,將針對日本強扣我國籍漁船東聖吉16號事件發表共同聲明,表達強烈譴責及抗議。
聲明指出,日本籍公務船在沖之鳥礁的公海海域強扣我國籍漁船東聖吉16號,對我漁民上銬脫衣檢查並強索新台幣170萬元保證金,違反海洋法公約公海自由,嚴重侵害我人權、漁權及公海權益。
聲明引述《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規定,島嶼的定義應是「漲潮時高於水面」的「自然形成陸地區域」,沖之鳥面積合計約9平方公尺,是「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礁石」,只是礁而非島,日方不應有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依國際慣例僅能主張12浬為其範圍,無權主張200浬經濟海域。
聲明強調,我東聖吉16號於公海海域作業,日本公務船違反國際慣例,擴張經濟海域,在公海扣捕我漁船強索保證金的海上霸凌行徑,對雙方長期友好關係造成傷害,立法院表達嚴厲譴責及抗議。
聲明要求外交部立即向日本政府表達抗議,強力交涉,確保未來不再發生類此事件,以捍衛我國漁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格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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