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31日將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討論並表決是否與內政部、黨產會簽署行政契約。婦聯會主委雷倩昨天下午召開記者會,接到威脅性的律師信,包括潘維剛等3位會員委請律師以信函警告會務人員,也有人向其他會員收委託書,甚至還有組織要求會員不要來開會。
雷倩指控因為部分會員的操作,以非常手段杯葛翻案,可能無法順利簽署行政約,1月31日的臨時會員大會也恐怕難以順利進行,雷倩懇求會員能夠在週三前往婦聯會參加會員大會,共同決議投下關鍵的一票。
反對派的代表、前立委潘維剛28日在Facebook發文,認為雷倩簽署行政契約形同認罪,呼籲拒簽。潘維剛今天上午也將召開記者會發表宣言,名為「讓陽光照進婦聯,讓正義照耀台灣」的記者會。
潘維剛先前便放話,指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婦聯會重大議案須1/2成員出席,出席者2/3贊成才通過,換言之,只要有1/3成員反對三方簽約,行政契約就簽不成。潘維剛同時運作將在會員大會上要求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
雷倩昨天表示,記名投票是立法院亮票的手法,許多政治上為表達忠誠的手段,但婦聯會在重大生死存亡的關鍵,一定要用最民主方式,以無記名方式進行,「這個要求絕對不會接受」。對於雷倩的批評,潘維剛則說,她建議會員代表大會採記名投票,只是建議,至於是否採行應該交由會員代表大會決定。
雷倩與潘維剛的隔空互嗆,使得31日的婦聯會會員代表大會,已經佈滿煙硝味。如果會員代表大會否決了簽署行政契約,那便考驗黨產會及內政部,對這個擁有數百億家產、被視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的婦聯會,接下來要怎麼處理。
台北律師公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婦女新知基金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今天上午9:30,我們將於台北律師公會召開記者會,指控2017/12/23「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結束後,警方在未表明法律依據的情形下,限制民眾及在場律師的人身自由,其後更違法抓捕並丟包,侵害在場欲協助民眾的律師執業權利及參與集會遊行民眾的權益。他們要求政府機關道歉並對有責單位進行懲處,並將向監察院陳訴,呼籲監察委員盡速展開調查,追究失職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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