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機上盒變相漲價 徐永明籲NCC介入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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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民眾向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陳情,NCC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產生機上盒裝設費用,但業者卻將「押金」變「租金」,有變相漲價之嫌,對此徐永明表示,希望NCC嚴加把關機上盒業者「押金」變「租金」之狀況,並制定相關費用規格標準,不能讓業者予取予求,有濫收額外費用的機會。

徐永明國會辦公室今(10)日舉辦「數位化之名坑殺民眾,NCC無法可管?」記者會。他指出,2016年NCC發布的「有線廣播電視數位轉換實驗區計畫實施辦法」中,第7條訂定系統經營者應依訂戶之實際需要,無償借用訂戶1至2台數位機上盒;第3台以上機上盒之收費方式應依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之。然而現行機上盒費用從500元到1000元不等,讓民眾認為遭受相同服務不同收費標準的不公平對待。

徐永明指出,實際詢問業者後,竟還有機上盒原本是「收押金」但轉變成「收租金」的問題,變相增加民眾電視收視費用。「NCC設置經費補助機上盒業者,卻無制定更細緻的相關標準規範業者,導致業者變相漲價,剝削民眾權利」。

徐永明也提到,若特定區域的數位化比例過60%之後,整區訊號會從類比完全轉換成數位,民眾不得不使用機上盒,讓業者更可以予取予求,NCC對此要嚴格規範業者的收費標準。

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江雅綺表示,NCC對於數位機上盒的規範缺少相關標準,不利民眾權益。台灣電視普及率與世界各國相比屬於前端,但數位化進程卻顯得緩慢。

他表示,與網路相較,網路上網瀏覽任何影片只需要負擔網路費,但電視數位化還要負擔機上盒成本,「試問消費者會選擇何者」?

江雅綺也舉韓國、美國為例,韓國僅需要支付押金,消費者不需要負擔鉅額成本;美國則是發展相關技術以取代機上盒。他呼籲,政府應該將機上盒視為基礎建設投資,不應轉嫁消費者。

徐永明贊同表示,機上盒應該視為基礎建設,而原先機上盒收取押金,現改為租金,提高民眾負擔,NCC有提供補助,更應該介入去制定相關規範,嚴格把關消費者權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技正牛信仁則表示,機上盒收取金額差異取決於機上盒之功能,若強制規定機上盒統一價格,業者可能僅提供最低標準之機上盒,且數位產品使用年限約5-10年,若消費者買斷,對消費者是不利的。

牛信仁說明,現況機上盒業者多以押金處理,相較於美國,租金較低廉;政府與業者也以五五分擔的方式,分擔機上盒補助費用,所以數位化推動才能這麼迅速,希望透過成本較低的方式,加速推動台灣電視全面數位化。

不過江雅綺仍認為,台灣電視數位化進程仍比他國慢,機上盒會記錄相關消費者使用紀錄,也未取得消費者同意;但這些數據可以幫助業者改進服務內容,所以應該視為基礎建設,且美國並非只能購買機上盒,而是有許多網路APP可以取代。

徐永明委員也質疑現行作法,機上盒業者收費僅會告知消費者單一型號單一費率,而收取租金則沒有上限,變相造成民眾負擔;且數位化後,消費者也無法回頭,否則電視也無法觀看。要求NCC應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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