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17)日通過「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林全表示,本次修法增列「平埔原住民」的身分別,具體落實蔡英文總統所提原住民族政策理念及承諾,正面回應平埔族群多年來追求正名訴求,具有重大意義,已責成原民會與立法院朝野黨團加強溝通,以早日完成立法。
原住民族委員會指出,蔡總統去年上任後8月1日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並承諾將檢討相關法規,讓平埔族身分得到應有的權利和地位,依現行《原住民身分法》規定,原住民個人身分別分為「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等2種,這次修正草案將修正第2條規定,新增「平埔原住民」身分別,並規定「平埔原住民之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
原民會說明,《原住民身分法》修正後,只要直系血親尊親屬在日治時期有「熟蕃」或「平埔」註記,無論相隔幾代,也不分父系還是母系,更無須改姓或傳統名字,就可以直接申請取得「平埔原住民」身分,「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及「平埔原住民」均為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規定所稱的「原住民族」。
原民會強調,現行法律內原住民族權利體系規定,都是針對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長期以來之客觀需要所設計,因此政府將依據平埔原住民在文化、語言、社會、歷史、經濟、教育、政治等層面的客觀需要,建構平埔原住民之民族權利,實踐蔡總統的承諾,更有利於平埔族群發展其民族文化,展現台灣多元文化互相尊重共榮共存的精神。
對此,台南市長賴清德表示,平埔族群正名運動歷經20多年的努力,終獲政府肯認,實屬不易,早在台南合併升格、約10多年前,就將西拉雅族列為「市(縣)定原住民」,尊重族人的身分認同,並積極復育、維護其珍貴的語言和文化。
賴清德說,語言文化與族群認同問題,一直是台灣社會亟待解決、正視的問題,自去年520政黨輪替後,台南市政府積極重啟與中央政府的對話,並促請蔡總統兌現政見,正視平埔族群回復身分的訴求,今天行政院院會終通過「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後續也期待立法院優先審查該法修正草案,早日回復平埔族群原住民身分。
「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修正要點包括,增訂平埔原住民為原住民身分別,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修正原住民身分取得要件,並配合其他法律規定及戶籍實務修正相關文字;原住民身分的回復要件及當事人子女的準用規定;原住民身分別恆定原則與變更的條件程序及限制;原住民身分得喪的效力時點、刪除通報當事人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之程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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