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翻承諾 台新金將告財政部要求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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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控今(8)日在彰化銀行董事改選中僅取得2席一般董事、1席獨立董事,台新金晚間發表聲明表示,對財政部不顧誠信,以市場派手法,以公權力強力介入此次選舉,造成今日局面表示遺憾,台新金也將委請律師提民事訴訟,造成的損失將要求財政部依法賠償。同時台新金也在公開觀測站公布,因喪失彰銀經營權後,依法彰銀將不屬於台新金子公司,因此需認列148億元損失。
台新金再次提出過去財政部於2005年7月時,曾以公函承諾彰銀經營管理權將移轉由得標人主導;彰銀改選董監事時,財政部同意支持得標人取得過半數董事及過半數監察人席次;得標人於取得彰銀現金增資股而成為彰銀最大股東的期間,財政部將不改變由最大股東主導彰銀經營權的策略;財政部計畫於適當時機以適當方式全部釋出公股等具體事項。
台新金總經理饒世湛指出,過去財政部在2005年、2008年及2011年三屆改選彰銀董監,的確依照2005年之書面承諾,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銀過半數之董事及監察人,但這次選舉,台新金已願意表明不會片面拖動合併的立場,但財政部卻一直向外界導向改選為合併前奏,甚至號召公股行庫與公營機構購入彰銀股份,並對外大舉徵求委託書,導致台新金僅取得3席董事。
台新金控控訴財政部以公權力不當操作彰銀董事改選,已經悖離誠信,饒世湛更表示,政府將一上市公司以收委託書方式收歸國有,是很嚴重的事,也很驚訝財政部採取這樣的手段。
台新金控在聲明中強調,由於台新金喪失對彰銀經營管理權,且已造成鉅額損失,為維護台新金20餘萬名股東之合法權益,被迫只能尋求法律救濟,已委請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共同代理,向台北地方法院對財政部提起民事訴訟,以期藉由法院公斷,促使財政部履行2005年之書面承諾,恢復對彰銀的經營管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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