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共犯結構!女下士遭猥褻軍方竟隱匿、滅證 監院彈劾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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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第八軍團75資電群105年6月至8月間,疑發生某女性下士遭士官長性騷擾、猥褻事件,經監委調查後,監察院今(6)日通過彈劾案,彈劾涉及性騷擾的前士官長王基勝、前指揮官曾紀群及前營長成遠志,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監察委員高鳳仙、包宗和表示,經調查,被彈劾人王基勝任職75資電群士官長時,違背其下屬A女之意願,於105年6月22日上班時間將A女推倒床上後為親吻及撫摸胸部等行為,另於同年7月26日、8月9日、8月16日之上班時間及6月27日之下班時間,共4次為熊抱A女欲為親吻等行為,使A女感到非常噁心、難過及絕望,不斷哭泣。

高鳳仙、包宗和表示,王基勝更於同年6月至8月之上班或下班時間,不斷用LINE向A女傳送「何時要來找我」、「房間等我」、「偷偷來喔!」等訊息,其中1天內傳10多次約有3天,使A女感到厭煩及恐懼,行為已分別構成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所定之性騷擾,符合陸海空軍懲罰法第15條第13款所定應受懲罰事。

高鳳仙、包宗和指出,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調查報告亦認定其成立性騷擾在案,涉犯強制猥褻罪行為,現由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不僅對A女造成嚴重傷害,且重傷國軍形象,核有重大違失。

高鳳仙、包宗和並指出,被彈劾人曾紀群任職75資電群指揮官,被彈劾人成遠志任職該群區域營營長,於105年8月24日接受回報本件疑似性騷擾及性侵害案件時,不僅未依法主動調查並協助被害人提出申訴,竟意圖掩蓋事實、隱匿案情,被彈劾人曾紀群未依法向軍團回報,且指示被彈劾人成遠志,以非性騷擾事由懲處被彈劾人王基勝並調離現職,被彈劾人成遠志遂於同年月26日以不實之「行為不檢」、「怠忽職守」事由,核予被彈劾人王基勝記過3次處分,且未經權責長官批示簽呈、令稿,逕行指示人事官楊佳澤發布無送達證書之懲處令。

調查指出,之後經施姓、聶姓,及吳立德、楊振英等下屬分別反映處分事由不當,被彈劾人曾紀群仍維持原處置、隱匿不報,且指示被彈劾人成遠志歸還或銷毀A女及檢舉人蔣某之報告書。

監委調查指出,被彈劾人成遠志雖未依指示歸還或銷毀,但曾企圖說服施、聶二名下屬勿再追究此事;軍團因保防官丁建同回報而知悉本案並介入調查後,被彈劾人曾紀群始指示被彈劾人成遠志於同年9月12日通知人事官註銷懲處令。

監委表示,被彈劾人曾紀群、成遠志上開行為違法亂紀,經媒體報導,嚴重損害軍譽,其與楊佳澤均涉犯長官職責罪,現由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核有重大違失。

監委指出,目前檢調仍在偵辦中,本案尚未起訴,王基勝以強制猥褻罪移送,曾紀群、成遠志以違反長官職責罪移送。而全案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將適用公懲法新法,經彈劾最重予以免除職務,還有撤職、剝奪或減少退休金等多種處分,其中王基勝雖已退伍,但仍可剝奪或減少退休金。最後處分將由公懲會認定。

監委高鳳仙則表示,對於丁建同這樣具正義感的保防官,將在調查報告中建議國防部給予適度嘉獎。監委包宗和則提醒,位階較高的長官對部屬不法行為能不護短,變成非常重要的議題,現在施行募兵制,女性官士兵越來越多,希望軍中不要再發生類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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