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訴428國家暴力驅離 廢核平台聲請證據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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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警方動用警棍、盾牌及水砲車,強制驅離忠孝西路的民眾,30位義務律師今(6)日組成「428控訴律師團」,上午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保全證據,要求警方提供當夜整個過程的蒐證影帶。律師尤伯祥指出,人民以和平非暴力方式表達訴求,是憲法保障的權利;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崔愫欣則抨擊,當日下令使用國家暴力的台北市長郝龍斌及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才是真正的暴民!
 
全國廢核平台從428當天,就開始接受並蒐集受傷民眾的控訴及影像照片,1個多月來共有90位民眾提供那一夜的個人遭遇。尤伯祥指出,從323、324行政院事件到428占領忠孝西路,可以看出,政府以國家暴力告訴民眾,想要在街頭行使憲法保障的人民權利,就要付出血的代價!而警方在兩次驅離行動中,都是先驅離記者後行動,意圖掩蓋實施國家暴力的真相及湮滅罪證,向地方法院遞狀聲請保全證據,是義務律師團成立後的第一個動作,就是要讓事件施暴者必須暫在法庭上說明原因。
 
余宗鳴律師表示,324事件後,也許有人還期待政府會對警方過度暴力進行檢討,但428凌晨忠孝西路的驅離過程,證實這樣的期待落空且愚蠢,有鄉民在網路上評論說,以後如果要帶著家人孩子上街表達訴求,得做好流血的準備…,顯然人民對政府充滿失望、不滿及不信任,希望透過追究428當天警方暴力責任的法律程序,能稍稍喚回民眾的信心。
 
義務律師團強調,依《刑法》第165條「湮滅證據罪」,最重可處2年有期徒刑,具公務人員身分者依法還可加重1/2刑期,呼籲公務員與警方務必交出428當天所有的蒐證影帶與監視器畫面等證據,切莫刪除、覆蓋、隱匿或湮滅證據,以免觸犯刑責。
 
對於當天警方的驅離行動,崔愫欣表示痛心,當天參與遊行的5萬多位民眾,有老有少,也有全家大小一起在現場展現和平非暴力的抗爭,警方奉命驅離可以想見,但為何要過度使用暴力?連天橋上的公民記者都遭到暴力相向!政府指責參與遊行的民眾是暴民,「但真正的暴民視下令的郝龍斌、方仰寧,及做為國家暴力機器工具的員警!」員警將水砲車當成武器,連戰在騎樓下的民眾都不放過,這些舉動一再讓民眾看到國家機器的荒唐!
 
她表示,目前已經接到檢警開出的傳票,被以妨害自由、公共危險、違反及遊法等罪責,要求他們這些428的「首謀」們,下周一(9日)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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