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車翻覆 駕駛未採取正確應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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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3日電)今年8月發生在屏
東恆春的戰車墜溪翻覆造成4名官兵死亡案,駕駛楊炎
霖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屏東地檢署表示,楊
炎霖在該倒車時沒倒車,沒有採取正確應變措施。

陸軍第8軍團564旅戰車墜溪案發生在今年8月16日
,屏檢表示,因楊炎霖在法庭一直說是煞車出了問題,
不認為自己在駕駛上有疏失,屏檢勘查案發現場、救援
過程、對事故戰車進行動、靜態測試且拆解詳驗、重建
模擬事發過程等共計17次,排除了戰車機械及煞車故障
,而是楊炎霖在駕駛上的疏失。

楊炎霖為大學機械科系畢業,且經戰車駕駛訓練合
格,受指派駕駛CM11(勇虎)型戰車參與屏東縣恆春鎮
「三軍聯訓基地」的「聯勇操演」中5號戰車的演訓任
務。

屏檢表示,8月16日當天參與實彈預演任務結束後
,5號戰車由楊炎霖駕駛戴著陳世坤等4人,自恆春鎮網
紗溪橋前的斜坡坡頂以低速檔由北往南順坡而下,楊炎
霖行駛至斜坡坡底時,因考量可能碰撞停在網紗溪橋上
的4號戰車後方,旋即將已往左行進方向的戰車拉回。

屏檢表示,楊炎霖本應倒車重新修正左轉角度30度
方能與橋面平行,竟再踩踏油門往左偏轉想進入網紗溪
橋,又因踩踏油門左轉同時兼踩煞車,致箝制原本油門
左轉的力道,造成左轉角度不足,僅以約往左偏轉9度
進入網紗溪橋,致戰車右側履帶前端輾壓到橋面上西側
第4座護欄。

屏檢表示,護欄高度只有0.12至0.15公尺,使得楊
炎霖駕駛戰車輾壓到護欄時,未能及時察覺,進而越過
護欄,戰車的右前端因而陷落在網紗溪橋外,楊炎霖沒
有立即將戰車倒退駛離護欄,卻錯誤選擇將檔位打入空
檔,採取踩踏油門往左原地轉向方式,造成戰車右側履
帶全部輾壓在網紗溪橋西側第3座護欄上。

屏檢說,因戰車仍持續往左原地轉向,戰車右後方
持續往外偏移,最後戰車重心因位移至橋外,致戰車往
右翻落網紗溪。

屏檢表示,楊炎霖因駕駛戰車行經案發地點已超過
10次,對案發地形及路線甚為熟悉,5號戰車已超過可
順利左轉位置,應注意將戰車倒退重新修正轉向位置,
不應率然在橋邊轉彎或原地轉向。

屏檢表示,事發後,楊炎霖一度因精神壓力過度,
產生急性壓力癥狀而就醫,顯見事發經過對他造成極大
煎熬;但被告犯後仍不認為自己有疏失,且還沒有與被
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建請法院依法量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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