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獵雷艦專案調查小組」調查報告今(2)日出爐,行政院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行政院副院長、小組召集人施俊吉表示,第一銀行聯貸有5大嚴重缺失,各聯貸債權銀行可能的損失高達201億元,其中參與獵雷艦聯貸案的行庫最大可能損失為125 億元,可見銀行聯貸案件的徵信、授信及洗錢防制上都有極大的改進空間,行政院在這個案件上絕不護短。
施俊吉表示,調查報告指出,一銀辦理聯貸案,在徵信、授信與貸後管理上確實有不當之處,5大缺失包括,一銀沒有確實評估慶富的資金缺口及還款能力,沒有確實分析慶富所提供2015年到2025年公司的現金流量預估是否合理,也沒有對現金來源確實查證,以致聯貸案核准一年後就發生重大違約。
第二、依聯貸合約規定,慶富須於2017年前增資40億元,但一銀沒有要求慶富提增資計畫,以致日後有部分增資款項來自一銀自身額外的貸款(共計10.5 億元),此增加一銀的信用風險,一銀在徵信、授信評估及整體風險上的控管顯有缺失。
第三、一銀沒有確實評估慶富的造艦履約能力,貸放後也沒有確實追蹤,顯有缺失,而有關造艦及船廠的進度,還有工程預付款存入一銀帳戶情形等,一銀也沒有追蹤。
第四、一銀沒有確認慶富採購供應商是否依據「國防部訂購軍品契約」及「獵雷艦採購契約附加條款」的規定辦理,沒有要求慶富提出與設備供應商簽定的採購契約,以確保採購對象及產品符合軍品採購契約之規定,顯有缺失。
第五、未查證相關交易的真實性就撥款,慶富有3 家供應商,營業地址在香港,香港並非契約上的船艦或武器設備供應地區,但一銀沒有查證該等供應商的實際負責人、營業事實及提供獵雷艦相關設備之能力,以評估是否符合契約規定及交易的真實性;對於慶富採購交易匯出款項的入帳帳戶與賣方所在國(香港)不同,未確實查證資金流向新加坡及澳門,是否符合採購獵雷艦設備之用途,顯有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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