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盛是認識多年的老病患,每三個月都定期回門診追蹤。
「醫生,這是我上午量的血壓。」梁先生拿出一張便條紙,道:「最近的狀況都很穩定,照從前拿藥就行了。」
「好的,沒有問題。」我點了點頭。
閒聊幾句之後,梁先生突然說:「對了,你能不能幫我在病歷上註明說,如果哪天出了什麼意外,不用替我急救。」
梁先生才五十多歲年紀,正值壯年,會冒出這樣的說法,實在挺讓人訝異。
「為什麼會這樣想呢?」我問。
「我最近讀了幾篇文章,覺得很有道理。人生海海,活在當下最重要,倘若發生意外,也是生死由命,無須強求,何必插什麼胃管、尿管、呼吸管、靜脈管來活受罪呢。而且聽說心臟按摩都會把肋骨壓斷,若接受電擊皮膚還會燒焦呢。」這是逐漸被接受的觀念,希望可以活得開心、死得尊嚴,而非一昧的搶救到底。
「嗯,你可以填一填意願書放在病歷裡,並且告知家人,如此一來大家就會遵照你的指示來處理。」我從抽屜裡抽出一張「預立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交在他的手中。
「太好了,這樣我就放心囉。」梁先生露出滿意的笑容,瀟灑地說:「反正就是一具臭皮囊,實在沒什麼好留戀。時候到了,能用的就捐一捐,不能用的就燒一燒,多省事啊。」
抱持類似想法的人很多,然而大家往往不曉得「拒絕維生系統」與「器官捐贈」之間其實有些衝突。
我重述了一遍他的想法:「你希望不要有胃管、尿管、呼吸管這些管路,也希望把器官捐出去。」
「對對對,醫生,我都想好了,如果心臟、肺臟、肝臟、腎臟這些器官還能用的話,就要全部捐出去,算是資源回收,廢物利用。」梁先生呵呵笑著說。
「欸,聽起來這是最理想的狀況,」我說:「不過恐怕沒辦法這樣耶。」
「為什麼?」
「因為,如果想捐贈器官,便必須使用維生系統,也就是你方才提到的各種管路,以維持生理功能與器官的活力,然後經過腦死判定的程序,才可以執行器官移植。」畢竟器官移植的前提就是要有健康的器官,所以法律上「腦死」的患者能夠捐贈器官,而真正「死亡」、循環終止的患者並無法捐贈器官。
「你的意思是想要捐贈器官,就必須使用維生系統?」
「當然呀,『腦死判定』的標準之一,就是失去自發性的呼吸。倘若呼吸停止,又沒有維生系統,體內缺氧的器官會在短時間內全部報銷。所以至少需要使用維生系統撐個幾天才有辦法完成。」
梁先生聳了聳肩,道:「如果非要如此的話,插個幾天管子是也還可以接受啦。」
「嗯,不過還是要先提醒你,腦死判定的條件很嚴謹,所以僅有部分重症昏迷的患者符合腦死的標準,其他的患者很可能成為植物人,卻達不到腦死的程度。也就是有可能在使用維生系統後,卻無法捐贈器官,到時候若要撤除維生系統又是個非常棘手的議題。」
「噢,原來是這樣啊。」梁先生蹙起眉頭,沉吟了半响,道:「那我到底應該怎麼辦?」
「不要急,這個問題可以好好考慮,搞清楚,想明白了再做決定。」醫學從來都不是簡單的選擇題,千萬別因為片面的資訊而抱持錯誤的期待,並做出一廂情願的決定,否則縱使是出於善意,卻可能讓家屬與醫護人員無所適從,左右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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