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為瞭解市售免洗筷衛生安全情形,消保官陳孟雄上月間至轄內各鄉鎮市之大型賣場、五金百貨行及餐飲店進行抽驗,共抽驗市售免洗筷品項19件,檢驗項目為二氧化硫及螢光增白劑,螢光增白劑部分全數未檢出;二氧化硫檢驗結果,有14件檢出二氧化硫含量13到69ppm,但均符合500ppm以下規定。
免洗筷為保持較好的賣相,業者通常會經過亞硫酸鹽(二氧化硫)處理,防止筷子變黃、變黑及發霉,依「免洗筷衛生標準」及衛生福利部2013年9月6日部授食字第1021950329號公告,修正免洗筷中二氧化硫之檢驗方法,對一次性使用的竹筷或木筷,除不得有不良變色、異臭、異味、污染、發霉、蟲蛀、含有異物或纖維剝落外,更不得含有過氧化氫及聯苯,而亞硫酸鹽的殘留量(以二氧化硫計)應為500ppm (百萬分之一)。
縣府說,有鑑於外食人口與日俱增,免洗筷需求增加,民眾經常使用店家所附衛生筷,或至大賣場購買衛生筷,再加上臺灣原物料價格上漲,業者可能以非法製作過程降低成本,因此主動積極抽驗衛生筷。
消保官建議縣民應盡量使用環保餐具,如外食必須使用免洗筷時,太白的免洗筷有過度漂白的風險,應避免購買。且於使用前先拿起來聞,如有酸酸的味道,可能含有二氧化硫;由於二氧化硫會溶於水中,使用前可以先將筷子浸泡於溫或熱水中數秒,減少二氧化硫殘留量。
消保官說,這次抽驗的衛生筷雖全數符合標準,消費者仍不能掉以輕心,切勿為了一時方便而使用來路不明的免洗筷用具,以確保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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