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中華民國體制才能建立新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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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代台灣人應該建立台灣人自己的國家,絶不可以讓台灣淪為第二個香港,相信是所有獨派團體領導人及其支持者,共同的信念與目標。分析、理性檢討至今無法達成此歷史使命刻不容緩,才是這一代台灣人應該面對的課題。
 
雖然失去的歷史良機不可能重來,台灣人仍然可以勇敢面對事實條件,重拾獨立建國的信心。二次大戰後同盟國的殖民地解放目標,台灣人因未能有正確認知,把握良好時機團結力量,向國際社會發出獨立建國的聲音直到今天。
 
自1971年之後中國的中華民國體制,無論曾是中國的合法或非法代表政權,超過一甲子至今仍長期有效統治台灣,是這一代台灣人共同經歷的事實。雖然如此,台灣人仍然可以依循聯合國成立的宗旨「住民自決」原則,以目前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事實,探討符合國內外共通的公法學理,重新為台灣獨立建國再出發。
 
為能接軌聯合國宗旨「住民自決」原則,當務之急是讓台灣人民正確認知中華民國的法地位真相,以破解雖然「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的民調上升,主流民意卻依舊停留在,拿著中華民國國旗愛台灣,繼續遵守中華民國憲法,認為台灣繼續維持現狀理所當然。
 
其中,思考如何運用「沒有中華民國憲法的台灣」之研究成果,向台灣人民說明「中華民國害台灣」之真正緣由,是終結中華民國憲法體制統治台灣,有效、可行的策略方法之一。
 
有正確的認知才有正確的判斷,建立建國的信心,成為台灣獨立建國的正向力量。有關「在臺灣的中華民國不是流亡政府」、「中華民國不是非法軍事佔領臺灣」、「臺灣也不是被殖民統治」之相關學理,臺灣憲法學會理事長許慶雄教授有專文論述。除此之外,對國家、政府、主權的基本概念的認識,則是理解台灣建國基礎理論、建立邏輯架構,不可缺的必要條件。
 
先有國家實體,之後才有國家名稱(政府名稱)乃一般之基本常識。然而,生長在台灣的大多數台灣人,因為長期接受黨國的愚民教育影響,至今仍未能充分清楚界定國家與國家名稱之關係。
 
中華民國不是國家,而是中國的前朝政府、國號。中國的中華民國政府於1947年因為中國內戰敗退至台灣。統治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曾經是中國的合法政府。於1971年中國代表權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繼承,北京政府一直是以中華民國名稱出席聯合國。台灣的中華民國代表,因而無法再冒用中華民國名稱出席聯合國。由於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從未宣布脫離中國另外建立新國家,因此中華民國統治中的台灣,自然淪為中國的非法叛亂政府。
 
中華民國既然是中國的舊政權使用的舊國號,依國際法政府繼承原則,當然只有北京政府有權決定如何使用。因此,不是只有國際組織,就連在台灣所舉辦的國際運動比賽,世界大學運動會的名稱,也無法冒用中華民國名稱,必須使用中國的台北。一個中國之下,台灣是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人民應該深入檢討。再看由台灣本土派所推動的改國號(正名)運動,即使能改為「台灣共和國」,若是沒有形成建國意志、宣布獨立,台灣的定位依舊不是建立新的國家,台灣屬於中國的事實也不可能改變。
 
總之正名、制憲、申請入聯之前,台灣人民必須了解中華民國體制危害台灣的真正意涵,台灣人民一定要先廢棄中華民國體制,表達建國意志宣布獨立,才能建立新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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