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中時》總主筆雖然主動下台鞠躬,棄卒保帥的策略仍然沒有奏效,在老K欠缺遠見,毫無宏觀的意識形態下,《美洲中時》終於在一九八四年美國奧運舉行不久後,慘淡打烊了。乖乖牌《世界日報》偷笑,十足附匪的《中報》老闆傅朝樞更是欣喜欲狂!小氣巴拉老K執政下的台灣,等於主動放棄海外重要的華文報業市場;中共善於利用報紙「統戰」,老K竟然不懂自己其實也可以,更應該「反統戰」才對。其愚笨如豬(豬說不定反駁『我才不蠢』,別侮辱我),何等荒唐!
《美洲中時》關門,新任總編輯周天瑞為了謀生,被逼迫落得去賣保險,沒多久,他就是「百萬年薪」的保險經紀。想一想看吧!多少華文報紙讀者佩服他,尊敬他!這些當然都是《美洲中時》忠實讀者,也絕對不可能閱讀附匪報紙的讀者,他們所希望的,不外是一份客觀敢於批判挑戰的華文報紙,平庸無能的老K,讓這批讀者徹底失望了!
至於我們,擺地攤證明失敗,又絕對不夠精明到能上門出售保險,怎麼辦呢?
談到「保險」,且容我打個岔;這段「岔」十分重要,請讀者千萬仔細看。在美國,為家人和自己買保險,乃是形勢必然,美國保險制度表面上,至少算是合情合理,保費不高,那時老爺五十幾,我四十幾,投保保險額十萬美金,保險「浮動利率」計算利息,他每個月繳一百十四美金,比較年輕的我,則保費七十四美金。明白我的「強調」了吧!購買保險是用已繳保險費以「浮動利率」計算利息,但每月保險費固定不變,只要銀行利率夠高,可以cover保險費,那麼死亡賠償十萬美金絕無問題,也就是說一旦我們死亡,受益人(兒子)就能實領二十萬。沒料到美國那段時間,利率猛降,於是我們所繳累積保險費所生利息,不足付每期保險費,就從累積保險費扣款,等於吃保險老本,越來越保不住了,到最後連保險經紀,也規勸我們儘快取回剩下的累積保險費出來!結果我們兩人只領到兩萬左右,比繳的還少。「浮動利率」對我們來說是「陷阱」,然而我們不能怪人,只能怪自己經濟概念太差,吃虧怎麼辦?活該呀!
好了,且仔細聽端詳,台灣公教人員退休金所謂的「十八趴」,採取的是「固定利率」,不管銀行利率高低,永遠領「十八趴」(編按,如銀行利率接近十八趴,政府會再往上調變廿多趴)。冤有頭,債有主,公教人員應該找的是當年這個政策設定人嘛!應該找他賠償才對呀!小老百姓無知愚昧只能自認倒楣,那個設定「十八趴」的老K官員,難道真的蠢笨嗎?普天下有什麼「蠢」政權,會出現如此大「笨」蛋呢?台灣老百姓這麼好欺負嗎!這個混蛋為什麼始終沒有揪出來?「十八趴」需要算帳的主角是他們,他們才是罪魁禍首,不是嗎?
(編按,十八趴始於老蔣時代,伊時軍公教待遇相對較低,銀行利率高達十二趴,政府用十八趴吸引為數不多的退休金,充實國家經建經費,政府和台銀各補貼3趴,負擔不重,還無可厚非,問題是後來銀行利率每每降低,一丶二十多年下滑至1趴,國民黨政府為選舉考量,不但不敢降十八趴,在關中等人主導設計下,十八趴存款額上限,反而屢屢放寬數倍,早期約只能存一百萬元,後來居然放寬到三丶四百萬元,導致軍公教退休人員很多從銀行貸款,利率少,存入台銀領十八趴,台銀仍負擔3趴利息補貼,其他十五趴由國庫支應,利率最多時差十八倍,國庫補貼十八趴最高每年八百多億元,達國防預算四分之一,應是全世界最高明、最無恥的買票政策,始作俑者,郝柏村、蕭萬長丶連戰、關中等)
畢竟「十八趴」也者,與本文無關,只是談保險金的「浮動利率」,想到保險公司的穩賺不賠,忍不住發發牢騷吧!岔話就回到原題咯!
女作家李藍,有一天突然到我們家,跟李藍,我們只是相知,而完全不熟悉。彼此都年輕時,我和她曾在一次作家聚會中見面過,但是那時,她已經小有名氣,我則是無名小卒,往後也從未有任何交往。她怎麼會突兀登門,所為又是何事?我們都十分納悶。閒聊不久後,她表明認識一位香港生意人,這位生意人景仰「俞國基」之名,又計畫來紐約辦中文報紙。如果可能,她願意介紹認識,大家彼此先瞭解一下。
這位看上去挺憨厚的香港商人名叫吳隆達,他的背景我們都不知道。他倒是正大光明,合情合理的表示,他特別從香港抵達美國的目的,就在於要為全家辦理「移民」,在商言商,他清楚辦理移民最方便迅速的方法,乃是「投資移民」或「企業移民」,投資一家美國公司,僱用旅美合法員工若干運作,「綠卡」也者很快就能到手。
李藍則表示,紐約原就有一份華文報紙,但是銷量極少,故幾乎無人知道。吳老闆既然有意投資「北美」,俾便申請綠卡;她因此推薦外子給吳隆達,認為只有外子,才能使這份默默無名的華文報紙《北美日報》起死回生!
話雖這麼說開,我們不可能沒有疑慮。李藍雖是台灣名作家,我們跟她非親非故,根本沒有交往情誼;而吳隆達是香港生意人,我們更完全不認識,他心目中究竟計畫辦什麼模式的華文報紙呢?
那時陸鏗也在美國紐約,擔心老友生活無著,又有妻兒必須撫養,有一度還想介紹外子到唐人街一家老僑報(怎麼樣都記不起報紙名稱)做事。那位劉姓老闆只出價一千,我不以為然的對陸鏗說:「對方若真有誠意,就應該也找我,我至少會在編輯台上編報,外子孤家寡人能有什麼用?何況,一千美元根本養不了家,劉老闆不過只想利用外子的聲譽,這樣的利用未免太廉價啦!陸大哥,外子不能自貶身價,這種事我絕不答應!」陸鏗聽我言之有理,此事就作罷論。
我們告訴他《北美日報》的事,陸鏗畢竟見過世面,既坐過國民黨的監牢,也蹲過共產黨的苦牢,前後二十餘年,當然不像百無一用書生的我們。何況他曾領教過胡菊人和傅朝樞的過節,絕非等閒之輩。外子表示,在考慮甚久的情況下,他希望能和吳隆達各找律師,在就法論法的情勢上討論合作與否的條件與共識,如果雙方共識契合,那就必須正式簽約,才有可能合作的機會。某種層次稱得上「老謀深算」的陸鏗,還對外子獻策說:「太好了,一切讓律師談判處理,對你才有保護作用,而且,你必須還要跟吳隆達達成法律協議,在一定的年限內,萬一他毀約,必須賠償補足你的全額預定薪資。再也不能像跟老傅一樣,他佔盡便宜,你卻吃虧嘔氣而已!」
彼此找律師事小,雙方如何談判事大,「共識」談何容易呢?外子與我都不抱樂觀。出乎意料的是一切順利,吳隆達竟然完全同意條件,表明未來的《北美日報》絕不受黨派控制,他個人也絕不過問編輯台上的作業,凡事交由總編輯作主。
聽起來難以置信,連他的律師都驚訝懷疑的問說:「你確知所有的簽約內容無訛嗎?」,「當然。我完全瞭解。」主客彼此都正式簽名,雙方的律師也蓋上官印並簽章。這份《北美日報》老闆吳隆達委由「俞國基」擔綱的三年合同,自此生效。
老實說,我們的確十分訝異,這位突如其來出現的香港商人究竟是什麼來頭?他怎麼敢這樣簽約?是真的忠厚無知(或一心為綠卡而辦報)呢?還是扮豬吃老虎!(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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