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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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去年11月,通過將中國《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香港政府於今年3月中,向立法會提交立法建議條文。其中最受關注的是第11條,提及香港中、小學須教育學生唱中國國歌、了解中國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及第15條,任何人公開及故意篡改中國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中國國歌,或侮辱中國國歌,即屬犯罪,可處罰款超過6,400美元以及監禁3年。

多個民間團體也到特首辦公室外抗議中國《國歌法》立法,他們表示:港府《國歌法》立法,比中國的《國歌法》更嚴厲。(中國人如果觸犯《國歌法》,最多也只是拘留15天),一國兩制,簡直歧視香港人。

八年前,中國就曾要求香港中小學課本,「聽到中國國歌要感動到哭」,引起香港民眾不滿,發動「全城黑衣日」,香港民眾穿黑衣、黑T恤、黑西裝、黑洋裝,徹夜抗爭,更串聯大專生罷課抗議,特首梁振英只好宣布,撤回教育局國教科的通知,並抽走「課程指引」中引起顧慮的部分。

八年後,香港傀儡政府捲土重來,竟以來自中國的重罰重刑法律,來推動所謂的愛國教育,香港人當中,有許多被文化大革命迫害的,有許多住過「吊頸嶺」的,有許多浮海逃生的,當他們聽到這首國歌時,也許只能低頭默哀,怎會「要感動到哭」?也許只會「悲傷到哭」,那麼他們是否侮辱中國國歌?他們也要受重罰服重刑?

其實中國原來的「國歌一《義勇軍進行曲》」命運也不濟,中國解放後只唱了17年。在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中,作詞者田漢被打成「右派」,作品亦被認為有「政治問題」,就以《東方紅》變成「國歌」(田漢其後被「永遠開除黨籍」)。

現在的中國國歌,高唱「共產黨的領導」與「毛澤東旗幟」,顯然變成「共產黨黨歌」。有一天,當人們再唱起《義勇軍進行曲》: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把我們的血肉, 築成我們新的長城!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 每個人被迫著發出最後的吼聲!起來!起來!起來!

那時就是中國人起來推翻共產黨暴政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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