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經濟的致命傷乃是「過多的產業外移」,產業外移致使眾多的工作機會也外移,工作機會少自然薪資就難以提高,而產業外移的最主要原因乃是「缺乏基層勞工」,基層勞工的嚴重缺乏不只是造成台灣產業外移,也造成我國很大的社會問題。
摯友陳永興醫師去年從羅東聖母醫院院長退休前蓋了一棟專為照顧老人的大樓,大樓完成後卻找不到照護的人力。台灣面臨需要被照顧的老人愈來愈多,但是照顧老人的人力確嚴重的缺乏。
台灣雖有引進外勞,但是外勞政策確過度僵化,不足以解決目前瞬息萬變的勞工問題,例如:台灣所賴以照顧老人的印尼女傭將有可能在三年內停止輸出,對此,勞動部除與越南政府洽談,解凍家庭類越勞事宜,還與外交部積極溝通開放新外勞來源國,包括緬甸、斯里蘭卡與孟加拉等,但都因為在那些國家沒有外館而遇到困難。
因此我呼籲國人儘速成立一個NGO 組織,不妨暫時命名為「同濟協會」,意指同舟共濟的協會,類似外貿協會的非營利事業,由政府授權向世界各地洽談引進外勞事誼。
國人要改變新觀念:
1、外勞不但不會強走本勞的工作機會,反而會因有充沛的基層勞工,使產業回流增加本勞的工作機會及薪資。
2、僱主將依勞基法付出(付給同濟會)至少最低工資,因此不會以外勞來替代本勞,外勞所擔任的工作一定是本勞不願去做的工作。
3、但同濟會將依國際勞動價格市場機制付給外勞合理且他們願意接受的薪資,並給予國際一般規定以上的待遇,且這些外勞將成為契約工(contract labour), 非移民工(immigration labor),例如美國加州葡萄園每年收成季節即僱一大群墨西哥工人來幫忙,這些契約工是按墨西哥工資非按美國最低工資給付。
由於同濟會收到的工資與付出的工資有很可觀的差額,這些錢同濟會將用來做以下事情:
(A)付外勞來回機票,及相關規定的福利費用如健保等。
(B)在勞力輸出國設立職訓中心,教導基本華語,及來台後風土民情之瞭解。
(C) 在台派員到各工作場所及家庭關心外勞之生活情況,若是回教徒可帶他們不定時去清真寺。
(D)提供給台灣弱勢老人免費或低廉的長照費用。
(E)可提供本勞改善勞工環境之費用,照顧孤兒寡婦及單親家庭…等等。
(F)外勞返國前或安全返國後給予一筆金額不少的獎金,這樣外勞為了順利拿到這筆獎金,就減少中途逃跑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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