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民主政治是這樣在台灣確立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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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按:日本著名月刊誌《中央公論》2000年10月號刊載了一篇前總統李登輝先生與邱永漢的對談文章。主要內容是有關總統任內12年間的一些重要內幕。其中一項首要的主題是民主政治如何在台灣確立起來。李前總統在對談中公開了若干秘聞,談得很精彩,特摘譯出來分享台灣讀者。

台灣的政治4百年間,台灣人自己實際上連一次也沒建立過自己的政府,都是被外來的人統治,亦即我所說的「外來政權」。從外來政權解放出來,每個台灣人自主地做自己才是最基本。現在的經濟發展,如果沒有這種自由是不可能的。

例如,連加油站,從前都是中國石油(公司)在操控,消費者必須大排長龍,即使服務惡劣也不能吭聲。現在民間可以自由經營了,服務好,作業又快。台灣這樣的自由化,具有多元價值的意義。不但是經濟的自由化,甚至政權也實現了和平轉移了。台灣能夠這麼做,為什麼中國辦不到?實在令人懷疑。固守兩蔣時代的不民主化的政治形態,什麼也做不成啦!

台灣的報紙倒向了中國系,並沒有代表佔8成的「台灣本省人」的想法,而把「外省人」的想法強制推銷。這次的選舉報導,就是偏失於那些人的意見。目前中國的政權幾乎只是聽台灣的「外省人」帶去的消息。中國的領導人不知道台灣的正確資訊。而問題又是那些朝拜北京的人,竟自以為「只有我們才掌握資訊」的姿態回到台灣向報界說這說那,因而出現了這次的密使問題。

在不久之前,黨和國在一起而稱之為「黨國」,所以軍隊是在「黨國」裡面。黨(國民黨)和國(台灣)不可分,士兵便認為自己是為了黨國在拼命努力,如今國民黨在選舉輸了,國就會崩潰!黨國裡邊有軍隊的話,那是「國民黨軍」吧?!這跟從前共產主義的「布爾什維克」完全一樣。

這種軍隊是奪取政權的政治機制。將國民黨由革命政黨改變為民眾政黨是3年前的事。但仍然沒法擺脫黨國的意識。我當總統以後,軍隊應該屬於國家,該把黨國分離了。

有趣的是今年3月18日總統選舉日,軍隊做了宣誓,對於即將開票決定的總統不管是誰,軍隊依據憲法宣誓效忠新總統。

目前,軍隊的八成以上是「台灣本省人」吧!儘管幾乎全是「台灣本省人」的軍隊,卻被「外省人」的統率者領著。我剛就任總統時,參謀總長已經在同一個職位達8年之久了,使用黨的名義,將軍隊私有化。這要怎麼處理是個問題。

1989年,為了要使他遠離參謀總長的權力而想給他擔任國防長。那時宋美齡女士要我過去,跟我說:「目前台灣海峽風浪正大,要換參謀總長行嗎?」她用的是上海話和英文,我回說:「請您把現在說的用文書給我。」那時,她自己並不寫,卻把孔祥熙的女兒叫來寫。現在還保存在金庫裡。她說:「Please, please, please, listen to me, please, please!」被她這麼一說,這項人事可難了。紙條是到手了,但並沒有實行,這是為了堅持軍隊是國家所有的這個想法。這樣,把軍隊從黨和個人手中拆開,成為國家的,否則是沒辦法推行民主政治的。

這個人其實很想當行政院長,問題就出在他當行政院長的時候,他來要求:「有關軍隊的事情我比較內行,當了行政院長也讓我召開軍事會議。」我跟他說:「那是違反憲法的,別那麼做。」但是他卻召開了軍事會議而想繼續掌握軍權。我也想暫時觀看一下狀況,不過立法委員在立法院揭露出來,成了大問題。也因為這個禍端,他因而垮台下來。

剛好那時(1992年)改選了立法委員,沒有新立委的同意不能繼續做行政院長。手續上的流程是:由總統重新任命行政院長再取得同意。按以往的憲法,行政院長要辭職時,沒本人的簽署是不行的。即便是被令辭職,而本人不簽屬是無效的,實在不合理,類似問題要一個個修下去。

總統有任命權,而立法院有同意權,我要任命誰先暫不作聲。最後在剩下幾天期限的日子,他本人來了。我說:「不是你,而是要任命年輕一點的人。」他的臉很兇,我則大聲斥責說:「任命權在總統!」內人在樓上還以為是發生了什麼事情,竟然爭論的這麼激烈!

李登輝時代的12年,可以總結為兩個問題:一個是使兩岸的問題明確起來,另一個是台灣內部民主化。我是這麼說的:「雖說是充滿了矛盾的國民黨,但沒有它的力量,台灣就沒民主化。」國民大會出席代表沒4分之3以上的贊成是不能修改憲法的。所以只有妥協利用國民黨的力量去改革。

3月24日,在辭掉國民黨主席時,思考了3件事(並不是後來才補加的理由):台灣政治改革的時代完了。所以到了5月20日,即使不是國民黨的主席,只要是總統,政權的和平移交就有可能,國民黨的主席已經沒事做了。第二是國民黨這部巨大的政治機器對我已經沒有必要了。第三,5月20的政權轉移要和平進行,然後,離開政治舞台,以超然的立場思考國家事務比較好。

譯者按:如所周知,台灣的軍隊50多年來一直是國民「黨軍」,也是「蔣家軍」。雖然說最近已有「國軍」化的傾向,但仍不徹底。「軍徽」仍用「黨徽」,軍官的黨性都未排除。

台灣和中國在兩蔣時代因為戰爭持續,所以制定了「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於1947年公布取代了憲法。根據這個條款要跟中共武力對抗而實行國家總動員的獨裁體制。所以要解決跟中國的關係,和國內的民主化問題,就必須先修改這個條款。

我的實際工作就是從就任第八屆總統的90年開始的。首先想到的是國是會議,也讓在野黨參加了。可是卻遭受到譴責說:「召開體制外會議決定將來的國政,實在豈有此理!」在這之前,蔣經國時代曾經提出了體制內的6大改革案,開了一年半的會議,也取得了堂皇的結論,然而連一項也沒實行。由此認識到在這種體制內是沒辦法做出像樣的事,所以還是召開了在野黨、在野人士以及學者參加的國是會議。有趣的是會議的方式:由各地方的座談會,把下層的各種想法「由下而上」吸取上來,最後由中央的國是會議做決定。

到了要選舉1991年了。語云:「解鈴還須繫鈴人」,臨時條款的廢止必須在國民大會決定。但是,國民大會因為1947年時被憲法凍結而成「萬年國會」,代表的任期6年也因不能改選而變成「萬年國代」。為了「臨時條款」的廢止能夠在大會通過,我去拜託6百名左右的萬年國代。因為是要他們退休,所以給予退休金加18%的優惠存款利息,並且一個個地用情去訴說,使盡各種方法拜託他們辭職。

最後廢除了臨時條款,改選了新的國代和立委。在這一年前改選總統時,最反對我參選的是林姓的台灣人(按:即林洋港),還有蔣緯國和其後參選總統的陳先生(按:即陳履安)。

1989年去訪問新加坡時也有人反對。那時中國不斷地出擊打壓台灣,台灣在國際上的存在奄奄一息。有存在才有希望,我認為如不讓台灣存在,什麼都免談了,一定要讓世界各國知道台灣的存在。實務外交的意義就是即使沒有正式的外交關係,也要派出代表,不搞政務,也應進行經濟、文化等各種交流。

我認為台灣沒必要宣告獨立,因為「中華民國」雖然被打敗了,卻還殘留在台灣,把這個「中華民國」搞下去就行了。所以起初叫「中華民國在台灣」,最近改稱「台灣中華民國」。

1991年修改憲法時,跟中國的關係成立「國家統一委員會」,制定了「國家統一綱領」,當時期待如果中國民主化,便於會談統一的問題才保留了國家統一條例。這年我宣布中共政府有效統治中國,當然台灣亦是一個國家。

可是問題來了,美國採行季辛吉的「一個中國政策」想法,制定了模糊的對中國政策。逐漸「一個中國」變成了中共,這完全不符事實。

1999年7月9日,我在接受「德國之聲」的訪談時回說:「台灣和中國是國與國,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對於中共說台灣是它叛亂的一省,我說已經修改憲法,台灣「省」已經沒有了。

目前,台灣是擁有新憲法的第二共和國。憲法第四條規定:「以從來的領域為領土」。這句話雖說含糊,但並無須修改,可以說明現在台灣有效統治的地域為領域。繼續保全原有的中華民國主權和地位,在憲法的名義之下,體制內部將之改變為新共和國的話,台灣用不著發表獨立宣言,民主化是有可能的。

本來汪道涵先生預定1999年4月要來台灣,可是後來卻回說改在10月20日以後才要來。我得到的確實情報是:10月1日是中共建國50周年的國慶日,說不定要宣布「台灣是中國的一個地方政府」,而10月派汪道涵來開始就「一國兩制」做政治談判。如果在國慶日世界視線聚集之下被那樣宣布,而台灣依然默不作聲將不堪設想。那要嘛就修改憲法,或者宣布「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

在訪談過程中,我很肯定地說明:「不論是從歷史上或法律上來看,台灣絕對不是叛亂的一省。」最後總而言之:「兩岸關係是國與國的關係……。」這是必須弄清楚的,台灣擁有自己的主權不必宣布獨立,中華民國從聯合國退出以後就顯然已經不是代表中國的政府了。

至於中共,則不但一步也不曾踏進台灣,主權定義之一的「有沒有統治」、未曾徵收稅金,全不符事實。辜振甫先生於1998年去上海和北京時,我告訴他要對等形式,桌椅坐法都準備好了腳本,話題也設定在台灣的民主化。

在會談中,辜先生提出開羅宣言(開羅宣言並不存在,只有開羅會議的「新聞公報」)和波次坦宣言。日本接受宣言後簽屬舊金山合約放棄台灣,但並沒有說返還給誰。因而有人解釋台灣的歸屬未定。單是國民黨政府軍被聯合國指定管理(按:即「託管」)台灣,這「佔領」乃是「領有土地」的一大條件。既然佔領了,則中華民國的主權就會成立。這種想法是否合理,當初並沒把握。

從這個觀點來看,主張主權必須要佔領並有效地統治。那麼中共對南海、釣魚台主張有主權都是不合理的,沒有法律根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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